深圳12月正式发行金融社保卡
该卡将与借记卡功能统一,个人申领该卡并激活后原社保卡作废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2月起,现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停发,正式发行金融社保卡。
根据上述通知,深圳将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拓展金融社保卡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全市通用”,并为全国社会保障卡联网应用打下基础。在优化完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对全市社会保险、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服务等有关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系统改造和接口开发,实现与金融社保卡管理系统对接。在借记应用的基础上强化金融账户的用卡安全,开发专有的金融增值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服务。
深圳最终将实现以单一芯片同时支持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的金融社保卡应用模式。在过渡期内,现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磁条卡)可继续使用,个人在申领金融社保卡并激活后,其原有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磁条卡)同时作废。
根据安排,2013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总体规划、制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完成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生产制作商的招标工作。升级社保卡管理信息系统,满足发放金融社保卡的基本需要。
2013年10月,开展金融社保卡发放试点;2013年12月,现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停发,正式发行金融社保卡。2014年1月前,完善金融社保卡管理系统,实现金融社保卡在医疗保险、金融支付和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的应用。2015年12月前,实现金融社保卡全面换发,完善用卡环境,金融社保卡在民政、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应用得到实质性推进。(记者 黄明钢)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