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10月1日将实施:旅游团费上涨成定局

2013年08月29日 08:36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北方网讯:“十一”长假将至,眼下本应是各大旅行社卖足力气招揽顾客的时候,但是今年的黄金周旅游市场却因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旅游法》而一反常态,表现平平。据了解,《旅游法》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增加购物点、强迫购物等行为,要求隐性消费透明化。目前,津城各大旅行社已开始对10月份的旅游产品报价进行调整,国内国外旅游线路团费均出现明显上涨。新法规的实施无论是对旅行社还是消费者的出行愿望都将带来一场考验。

  出境游团费报价上涨四五成

  通常旅游团“带客进店购物”和“安排自费活动”是旅行社和导游获取高额利润的主要手段,而这种情况在境外游和港澳台游中最为普遍。针对这些现象,《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违者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旅游法》对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的“零容忍”无疑是一柄双刃剑,在规范了旅行社行为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旅游价格上涨。记者走访了本市国旅、康辉等几家大型旅行社了解到,截至目前,10月1日以后的出境游报价还没有最终出炉,尚未接受客户预订。工作人员表示,《旅游法》实施后,以往通过带客购物、自费项目所得的利润和导游的小费、旅游车费等都要加入团费中,因此团费报价上涨已成定局。据估算,欧洲线路的团费涨幅可能会在四成左右,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地区旅游团费涨幅甚至将达到五成以上。比如,9月份报价为18000元的英国8日游,预计将涨价至23000元左右,目前报价4000左右的泰国6日游,届时可能涨至六七千元。

  低端旅游遇难题

  面对团费的大幅上涨,一些中小型旅行社的经营者直呼生意难做。“10月份团费涨幅太大,许多客人都不愿意去了。”在本市经营一家中型旅行社的杨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主要是做中低端旅游产品,针对的是收入水平一般的客户。《旅游法》实施后,虽说是各种消费都透明了,但是动辄上万元的团费肯定会影响客户的出游欲望。最近我已经取消了一个10月中旬的新马泰十日游的团。”杨女士坦言,原来三四千元就能出国玩一趟,现在则要翻将近一倍,客户短时间内都会觉得接受不了。

  新法执行在即,因为无法对“十一”后的旅游市场做出明确预期,津城各大旅行社多持观望态度,并着力推销9月份的旅游产品。9月份由于介于暑期和“十一”黄金周之间,往年都是旅行社的销售淡季,但今年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的线路都颇受追捧。康辉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经典线路9月份的预订早就满员了,不少客户听说10月份涨价,就纷纷更改行程,提前到9月份出游。”

  业内人士表示,旅行社给出的报价看似涨势凶猛,但其实是由过去的“分步消费”变成了“一次结账”,游客实际消费的金额变化不会太大。过去的一些“隐性”消费变成明码标价,更能够让消费者心中有数。

  消费者褒贬不一

  《旅游法》的实施带动团费上涨,也引起了市民的热议。市民宋大爷说:“原来去旅游总是被导游带去购物,有时候不买东西导游还不高兴。现在有了法律明令禁止,挺好的。虽然团费贵了,但是玩得更踏实。”

  由于以往负成本接团模式导致的旅游价格扭曲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一个固定的价格区间,有不少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旅行社的突然涨价。大学生小孙本来计划和几个同学“十一”假期去港澳旅游,但现在来看他的计划可能要搁浅,“原来港澳五日游也就两千多块钱,最近咨询旅行社才知道报价差不多要涨一倍,这样我们的预算就不够了,大概是去不成了。”

  “旅行社说是因为新出台《旅游法》,所有线路都会涨价。”白领张小姐也表示对《旅游法》持保留意见。她认为应该多给消费者提供选择空间:“经济条件好的就可以选择贵的纯玩团,收入一般的也可以选择便宜的有购物的团。大多数人出国旅游都希望买一点当地特产,所以这样‘一刀切’未必是最好的办法。”

  业内专家表示,《旅游法》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其本质是为了保障游客的权益,打击强制购物等乱象,净化旅游市场。但是如果游客确实有购物需求,在全体团员同意并和导游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也应该得到满足。(记者陈璠 实习生贾云娇)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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