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曝光海南省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麦某刚获任命便被当地检察机关带走调查。“副局长是7月25日任命的,仅仅过了10天就被检察院带走了,如果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能够再严格一些,就不可能出现这样荒唐的事情。”受访者称。
据了解,7月25日东方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麦某任职的通知,任命其为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对于其10天后被带走调查的原因,该报道称“源自麦某在审批东方市江边乡一块约70亩的林地开采时涉嫌违规”。
当地组织部门否认“带病提拔”
针对质疑,东方市林业局及东方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否认了“带病提拔”的说法,称对麦某的推荐、考察和任命符合有关程序。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局里也是在通知麦某开会找不到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四处打听才知道其“出事”了。
此外,有知情人爆料称:早在2011年,多家媒体就以《海南东方市开发商毁林反拿140万生态补偿款》为题报道了该市墩头湾一起毁林事件。当时,出面受访的便是时任该局生态办主任的麦某。
“在征求意见和公示阶段,我们没有收到有关麦某违法违纪的情况反映。”东方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组织部门也没有注意到前述有关麦某的媒体报道”。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对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先由其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之后组织部门进行考察,了解其各方面表现,同时向纪检、政法等部门征求意见,之后汇报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下发任命通知。
8月26日,东方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麦某的任用这一过程中,我们都是严格按照程序来办理的。此次干部选拔、提拔过程,组织部门严格遵守了规定流程。目前对麦某的调查尚无定论,不便多谈。”
8月26日,记者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人事信息”中查找到发布于2013年7月9日的《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人选情况公告》。公告显示:“经研究,现将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人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下附了包括麦某在内的15名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个人信息,以及公示期间接待群众反映、来信上访的组织部门科室名称及联系电话。公示期限为2013年7月9日至7月15日。
该公示内容显示,涉及此次“带病提拔”的麦姓干部全名为麦明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的主要职务有:县林业局林政股办事员、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室主任、生态办主任;现任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此次拟提名其为市林业局副局长人选(试用期一年)。
8月26日,东方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干部的考察工作,涉及环节包括进行民主调研、推荐,考察阶段公示,再经过常委会讨论,还要进行7天任前公示。”
他表示,在整个过程中,负责处理群众举报信访的干部监督科并未接到任何针对麦某的举报信访资料。“除此之外,提拔任用一名干部,还要征求纪委和政法部门的意见。如果这两方有不同看法或掌握了干部的违法违纪信息,也会向我们反映。在这个过程中,未得到类似反馈。如果接到举报,一定会第一时间追踪线索,依据信源的可信度做出反应。”
另据一名知情人介绍,当地组织部门之所以否认“带病提拔”,是因为麦某是在任命后才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而且到目前为止,此事并没有定论。”他说。对于麦某涉及2011年一起开发商毁林反拿生态补偿款一事,他表示:“这也只是媒体报道过,并没定性。麦某目前被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带走了,下一步得看检察院的调查结论。”
此前,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也曾表示:“如果是在推荐、考察干部过程中,发现干部存在问题还坚持任用,才叫‘带病提拔’。麦某‘出事’后,组织部门也很意外,这说明我们对干部考察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也要更加广泛地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