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纪委监察厅详解"九禁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2013年08月30日 06:59   来源:海南日报   张谯星 张思峰

  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详解“九禁止”———

  令行禁止,持之以恒纠“四风”

  -本报记者张谯星 通讯员张思峰

  昨天,省纪委监察厅下发通知,重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知提出严禁用公款互相请客、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九禁止”,强调严明纪律廉洁过节。中秋、国庆将至,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

  记者:明令“九禁止”基于怎样的考虑?

  省纪委监察厅:深入持久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一年多来,我省持续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纠正和反对“四风”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效能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了强大动力。但是,“四风”积习已久,流弊甚深,蔓延甚广,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绝不能抓抓停停、刮一阵风,一定要持之以恒抓下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中央纪委强调,纠“四风”必须抓住重要的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省纪委监察厅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九禁止”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一通知并非只针对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等佳节,而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长期要求。

  记者:请详细解读我省出台的“九禁止”。

  省纪委监察厅:通知明令禁止的九类行为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格格不入,是近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当然也是我省当前整肃“四风”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九禁止”中,有的是以前已经三令五申的,有的是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而专门提出来的,有的是针对我省实际情况而量身定制的。眼下中秋、国庆将至,我们特别强调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就是要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将如何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通知要求的落实?

  省纪委监察厅: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机关的作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九禁止”的执行落实。

  一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者,碰上谁是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相关领导还要进行问责。昨天通知刚下发,今天我们就与有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某机关公款吃喝的线索开展核查,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省纪委监察厅要制定相关措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不力、落实不力、查处不力的也要进行问责。一句话,用反对“四风”、监督执行“九禁止”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

  二要创新方式,多管齐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做好日常性监督检查,同时抓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地开展阶段性抽查,一步一个脚印地深入推进。最近,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执行“九禁止”、落实会员卡“零持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的方案,并将尽快组织实施。

  三要强化监督,增强实效。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件,我们将及时曝光,教育警示全省党员、干部。对于发现的好典型,也将及时正面宣传。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抓两头带中间,提高执纪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办公室举报,我们将密切关注,及时收集。(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12388,省整治办举报电话:65386064)(本报海口8月29日讯)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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