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追回20亿元拖欠土地出让金 占拖欠总数38.3%

2013年09月05日 07:39   来源:海南日报   

  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导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这已成为我省土地资源领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我省借“批而未用”等土地清查风暴,舞出“组合拳”,打响土地出让金催缴攻坚战,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已追缴出让金20.6亿元,占拖欠总数的38.3%。

  据了解,目前除三沙、屯昌、白沙外,我省其他市县均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出让金拖欠现象,全省历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有53.72亿元,涉及土地153宗。土地出让金拖欠,既有企业自身原因,也有政府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受让人交付土地等原因。

  我省以“批而未用”等土地清查行动为契机,加大土地出让金清缴力度,分清责任,分类处置,通过限期清缴、书面发函、约见谈话、收取违约金、解除合同、提起诉讼等方式催缴。

  文昌市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了“促、限、诉”三项具体措施:“促”即专人督促,采取电话催促、约谈负责人、制订还款计划等方式催缴土地出让金;“限”即政策限制,对于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国土部门限制其参加新的土地竞买,规划、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报建手续;“诉”即提起诉讼,检察机关督促国土部门通过司法程序提起诉讼措施,依法强制征缴。文昌市现已追缴出让金4.66亿元,占全部拖欠总数的98.5%。

  儋州市向用地单位发函追缴,明确期限以及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现已追缴土地出让金3.02亿元,追缴比例达57.4%;临高县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和电话催缴等方式,共追缴拖欠土地出让金9110万元,追缴比例100%;澄迈县采取书面发函、电话催缴、约见谈话、冻结账户、直接划扣、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多措施催缴,已追缴1.57亿元。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市县要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对于企业原因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要在明年7月底前,全部追缴入库。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实无法追缴的,必须依法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于政府或部门原因造成当事人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各市县要逐宗制订处置方案,明年7月底前完成处置工作。(记者侯小健)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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