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6日电(记者梁鹏)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9月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新建5000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小学,1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初中。
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介绍,随着城镇化提速,城市人口快速增加,“大班额”现象已经是困扰各界的难题。而中小学布局,要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变化相适应,要注重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因此,加强城镇中小学规划建设是《办法》的硬性规定。
此次修订的《办法》规定,新建5000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小学,1万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初中。规模较大的住宅区,可以按照国家标准适当集中建设学校。
同时,无论是城市新区开发、城乡新建居民区或是旧城区改造按照规划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按照规定,建设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划拨,并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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