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我省宿松县柳坪乡大地村、歙县深渡镇阳产村、东至县东流镇菊江村东流老街等40个村落榜上有名。加上去年首批入选的25个,我省荣膺中国传统村落称号的村落已达65个。
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三部门完成了全国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制定了评价认定指标,完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按照要求,入选传统村落的选址、规划等要代表所在地域、民族以及特定历史时期的典型特征,并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历史以及考古的价值,村落环境要与周边的自然环境相协调;对这些村落,地方政府要完善村落信息档案,拿出保护措施等。
“近年来,我省特别注重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古村落的保护,同时进一步发掘弘扬其历史文化底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入选的40个“中国传统村落”,黄山市有27个、池州市6个、安庆市4个、宣城市2个、六安市1个,这些村落保护和发展将通过村庄整治等项目得到加强。
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中特别强调,对具有徽派建筑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要严格保护山体、水系和绿化环境,有序推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持徽派建筑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专门安排了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徽派古村落在内的保护与传承。(吴量亮)
短评
保护好文化“活化石”
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我省是文化和生态大省,目前各地保留下来的传统村落大多是生态与文化有机结合的典范。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
保护和发展好传统村落,各地应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一步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纠正无序和盲目建设,禁止大拆大建。要做到“不拆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筑”“不破坏传统村落的风貌”。坚持规划先行,强调整治与保护并重,优先安排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挖掘和发挥传统文化遗产资源价值,将传统村落保护、旅游业与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实现保护、利用与增加村民收入的有机统一。
保护和发展好传统村落,还应多举措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完善的政府和社会协同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只有全社会形成保护发展合力,传统村落这块徽文化的“活化石”才会更加熠熠生辉。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