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原村委会主任郭铁柱在庭上听审。本报记者蒲东峰 摄
通州区台湖镇水南村原村委会主任郭铁柱被控在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诈骗镇政府搬迁补助费等共计1385万余元。昨天,郭铁柱在市二中院受审,当庭认罪。虽然镇政府开会培训过拆迁政策,但郭铁柱称他都不怎么去,不清楚内容。
现年40岁的郭铁柱是通州区人,初中文化程度。郭铁柱当庭说,大约在2004年,他租赁了村里16亩土地,建了家具厂、煤厂,还开了一家饭店。因为办执照很困难,他的家具厂和煤厂都没有营业执照。2010年6月,他当上了村主任,随后赶上了村里拆迁,他的厂子都在拆迁范围内。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9月至12月间,郭铁柱为他的家具厂和煤厂分别借用了两个村民的营业执照,并开具了虚假经营地证明等,以个人名义与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通州区分中心、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诈骗搬迁补助费、企业提前搬迁奖励费1259万余元。同期,郭铁柱还伪造其饭店与供电单位有高压供用电合同等,诈骗搬迁补偿款126万元。去年5月,因有人匿名举报,郭铁柱被立案侦查。检方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郭铁柱承认指控属实。他说,当时,镇政府组织各村村主任学习过拆迁政策,但他没怎么去听过,也不记得政策内容。拆迁后,好些事情都没弄明白,他就稀里糊涂地开始了拆迁。
虽然认罪,但郭铁柱还是不停辩解,坚称借给他执照的两名村民确实租赁了他的厂房,双方确有合作。但这两名村民却在证言中否认,称只是单纯借执照给郭铁柱,也知道郭铁柱就是为了多要拆迁款。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都是一个村的,算帮他忙”。
郭铁柱说,拿到拆迁款后,他都转到了外甥女的名下,让对方帮忙做理财。他称,如果法院认定他获得的补偿款都违法,他愿意退赔。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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