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省长副省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苏政发〔2013〕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省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等协助省长工作。现将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学勇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李云峰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监察、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协作办公室)、监察厅、地税局、统计局,省级机关管理局,省金融办、物价局、能源局,江苏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紫金财产保险公司。
联系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金融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徐 鸣 分管农业农村经济、国土资源、水利、粮食、海洋、林业、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乡镇企业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地质矿产勘查局,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省农业科学院,省林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联系省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
史和平 分管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经济协作、对口支援、通信方面工作。
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交通运输厅(铁路办)、国资委、国防科工办、无线电管理局、盐务管理局。
联系省总工会、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华东石油局、江苏省电监办、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徐州办事处。
曹卫星 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新闻出版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政府参事室,省文物局、地方志办公室、文史馆。
联系省文联、作协。
傅自应 分管商务、外事、港澳事务、旅游、侨务、社会科学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外办(港澳办)、旅游局、侨办,贸促会江苏分会。
联系省台办、侨联、社科院、社科联,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
许津荣 分管民族宗教、民政、环境保护、太湖水污染防治、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宗教局)、民政厅、环保厅、人口计生委、太湖办、信访局。
联系驻江苏部队,联系省档案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联系统战方面工作。
毛伟明 分管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工局)、卫生厅(中医药局)、民防局(人防办)、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务员局。
联系省地震局、红十字会。
兼任省政府秘书长。
缪瑞林 分管苏北发展协调、国家安全、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省安全厅、司法厅、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监狱管理局。
联系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徐南平(党组成员、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分管科技、知识产权方面工作,主持省科技厅全面工作。
孙文德(党组成员) 主持省公安厅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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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