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领导分工公布 邓向阳负责公安、国家安全等

2013年04月08日 09:46   来源:政府网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鲁政字〔2013〕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郭树清同志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孙伟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教育、监察、编制、统计、政府法制、调查研究、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兼任山东行政学院院长。

    联系各民主党派,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驻鲁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夏耕同志负责商务、外事、工商行政管理、侨务、口岸、打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政府侨务办公室。

    联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分会),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王随莲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省地方史志办公室。

    联系省档案馆(省档案局)、省医学科学院、省红十字会,省地震局。

    孙绍骋同志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民防空、老龄、残疾人事业、军民关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省残疾人联合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

    张超超同志负责工业信息化、科技、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省总工会、省科学技术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科学院、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山东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中国民航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山东烟草专卖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济南铁路局、齐鲁石化公司、山东海事局,中央驻鲁电力、烟草、通信、邮政、成品油销售企业。

    季缃绮同志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旅游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广播电视台。

    赵润田同志负责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

    联系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气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河务局。

    邓向阳同志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安全生产、信访、应急管理、油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省委610办公室、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徐珠宝同志协助邓向阳同志负责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主持省公安厅工作。

    蒿峰同志负责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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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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