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级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分工目录

2013年02月17日 18:1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北京

 

    北京公布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市长王安顺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李士祥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港澳办);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外事(港澳)、税务、统计、金融和法制方面工作。>>>详细

    天津


    天津新一届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市长黄兴国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政府法制、行政审批管理、监察、应急管理,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审计、联系部队工作。>>详细

 

    山西

 

    山西省政府领导分工公布

 

    李小鹏省长    


    主持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

    高建民常务副省长
    
    负责财税、民政、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详细

    辽宁

    辽宁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陈政高同志负责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编制、审计方面的工作。

    周忠轩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监察、编制、审计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闻办、统计局、研究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局、接待办、发展中心、十二运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协助分管监察厅、编委办、审计厅;负责联系各市综合性工作;负责联系省人大、省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国税局、驻辽财政机构、驻辽审计机构和解放军驻辽部队。>>详细

 

    上海

    上海公布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杨雄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分管财政、税务、金融、监察、外事、涉港澳事务、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详细

    江苏

    江苏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李学勇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财政、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李云峰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监察、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能源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协作办公室)、监察厅、地税局、统计局,省级机关管理局,省金融办、物价局、能源局,江苏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紫金财产保险公司。

    联系省国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金融机构驻江苏分支机构、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详细

 

    浙江

 

    浙江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李强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编制方面工作。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咨询委、省编委办。

    龚正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监察、司法、税务、民族宗教、法制、人民武装、海防、机关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能源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联系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预备役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税局、财政部浙江监察办、省信访局、省档案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详细

 

    安徽

 

    安徽省政府领导分工公布

 

    王学军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监察厅、审计厅。

    詹夏来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税务、统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编制、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厅、地税局、统计局、金融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能源局、农信社、徽商银行。

    协助分管监察厅、审计厅。

    联系国税局、财政部驻安徽财监办、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金融机构。>>详细


    江西

    江西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鹿心社: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

    凌成兴: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编制、交通能源建设、重点工程、应急、信访、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分管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省重点工程办、省能源局。兼管省国土资源厅。联系省编办、财政部驻赣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南昌铁路局、民航江西监管局、江西机场集团公司。>>详细

 

    山东 

 

    山东省政府领导分工公布

 

    郭树清同志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孙伟同志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教育、监察、编制、统计、政府法制、调查研究、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参事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研究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兼任山东行政学院院长。

    联系各民主党派,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驻鲁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详细


   

    湖南
 
    湖南省政府领导分工确定

 

    代省长杜家毫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编办。

    常务副省长陈肇雄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大项目、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统计、物价、机关事务管理、法制、参事文史、地方志编纂、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援藏援疆项目管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工作。>>详细

    广东

    广东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朱小丹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梁伟发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详细


    重庆

    重庆新一届市政府领导分工

    市长黄奇帆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工作。

    常务副市长翁杰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的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资、税务、统计、金融、物价、行政学院和人武工作。协助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的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重庆行政学院。联系重庆警备区、市国税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重庆证监局、重庆保监局、成铁重庆办事处、财政部重庆专员办、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民航重庆监管局。>>详细

    四川

    四川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魏宏省长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钟勉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协助省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财税、监察、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等工作。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外办,省地税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矿局、省冶金地勘局、省档案局,省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府驻京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政府应急办,省志编委,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行政学院等单位。

    联系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省国税局、省对外友协等单位。>>详细

 

    贵州

 

    贵州公布省政府领导分工

 

    陈敏尔省长 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

    谌贻琴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能源、税务、统计、物价以及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区域经济协作、煤矿整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协助省长分管财政、监察、审计、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

    分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公务员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贵州省监察专员办事处、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有关工作。>>详细

 

    云南

    云南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省长李纪恒:领导并主持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常务副省长李江: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省长负责监察、审计工作。>>详细

 

    陕西

 

    陕西公布新一届省政府领导分工

 

    省长娄勤俭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常务副省长江泽林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政法、金融、监察、税务、电力以及关天规划实施和西咸新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陕南循环发展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政府办公厅(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省安全厅、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信访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协助分管财政工作。联系省法院、省检察院、驻陕部队、驻陕武警部队、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西安铁路局、省决策咨询委、金融机构驻陕单位、西北电监局、西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华电陕西能源公司、华能陕西发电公司、国电西北分公司、中电投西北分公司,陕西能源集团、陕西地方电力集团、陕西金融控股集团、陕西海外投资公司、永安保险公司、陕国投、长安银行、省农信联社、香港骊山公司。协助联系财政部专员办。>>详细

 

更新截至:2013.05
    (本页面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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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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