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安全举报最高奖励30万元

2012年03月30日 17: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出席新闻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经济网记者杨阳腾摄

 

    中国经济网深圳3月30日讯(记者杨阳腾) 中国经济网记者3月30日从深圳市人民政府举行的“共建食品安全城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氛围,深圳市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办法》规定:不同的举报线索复核情况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罚没额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高于30万元。

    深圳市副市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吴以环出席新闻会时表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办法》的颁布是希望通过全社会关注、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打造“深圳质量”,共建食品安全城市。

    吴以环说,尽管深圳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良好,但由于供应深圳的食品,特别是农产品,大部分来自于外地,受国内外食品安全大环境影响密切,加上部分食品产业水平不高,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法规体系亟待完善等原因,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将从六个方面切实抓好食品安全:

    一是抓源头,严格准入。加强农产品和副食品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工程”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了58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了3家现代化豆制品生产基地;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新建四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和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保障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抓过程,严格监控。深入实施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鼓励、支持网络购销、“农超对接”等现代农产品贸易模式;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工厂和工地集体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管。

    三是抓热点,严厉整治。针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目前“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开展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食品打假工作,从严从重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是抓追溯,有迹可循。已经初步建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大运会保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正着手推广应用到日常监管中。推进农产品标识管理,开展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完成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建设,实现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建立了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和代理商备案制度,完善了进口食品的追溯和召回机制。

    五是抓检测,强化支撑。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建立“以市级检测机构为核心,区、街道检测网络完善,企业检测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样检验,对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大米等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加强抽检。

    六是抓预警,防患未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出台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应急救援网络和应急队伍,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能力在大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中得到了检验和提高。

    据悉,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办法》还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举报奖励范围。市、区食安办主要负责全市或辖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主要受理在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进行举报受理、奖励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信息披露等工作。结合深圳实际,奖励范围增列了经营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等情况。此外,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有罚没入库的,奖励标准按各自举报等级,奖励比例分别上浮2%,最高不超过50万元;无罚没入库的,酌情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线索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按照以上规定兑现的奖励金低于1万,或无实际罚没收入的,给予1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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