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昌5月18日讯(记者赖永峰) 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针对工程建设、采购销售、银行信贷、产权交易、资源开发以及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江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今年1至4月,全省共侦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6起,查处犯罪嫌疑人93人,涉案金额达1004.35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常见于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商业购销等商业活动领域,在教、科、文、卫等领域以及农村也大量存在。从作案手法看,商业贿赂形式越来越隐蔽、多样,手段不断变幻,除了常见的“回扣”、“好处费”外,还有大量所谓“讲课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信息费、顾问费”等。从贿赂的内容看,不仅有现金、购物卡、奢侈品、汽车甚至住房,还有资助到外地及出国(境)旅游、赠送“干股”、假“投资”分红等等。商业贿赂不仅滋生大量社会腐败行为,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有效打击和防范商业贿赂犯罪,江西省在全国首设了“商业贿赂犯罪侦查指导科”专门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检查、督促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省、市、县三级经侦部门建立完善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打、防、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同时,建立完善商业贿赂犯罪信息库,从根本上提高打防控商业贿赂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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