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把"派出所"建在农民家门口

2012年07月06日 17: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哈尔滨7月6日讯(记者乔文汇、通讯员封官龙)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去年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宁安市、林口县公安机关,主动延伸服务管理触角,延伸民警视线,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构建“覆盖广、触角深、信息灵、反应快”的农村情报信息网络。推出“村警”工作模式,迈出了农村警务改革第一步,将农村警务工作由“各自为战”转变为“合成作战”,将原本分散的力量拧成了一股绳,极大限度发挥出农村警务对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警力不足、配置不优一直是困扰基层警务工作的难题。2011年,该局按照“同址办公、同体运转、双重领导、共创和谐、人民满意”的总要求,最终确定了“在人员相对密集的中心村建设一个警务室,进而辐射周边多个村屯”的总体思路。总结出了涵盖“三法、八字、五面、十招”的村警工作法,即:组织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三法”,用看、听、闻、感、思、防、调、打“八字诀”开展工作,认真做好邻里家庭矛盾、地界物权归属、雇佣关系合同等三项纠纷的调解和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共“五面”任务,并在矛盾化解中运用温情感化、设题阐义、深了其情、滴水穿石、明害警人、真心打动、深明大义、静坐思过、围魏救赵、打掉幕后等“十招”,取得了实实在在效果。

    在推行“一村一室,一室一警”农村警务工作模式时,有条件的行政村,与村委会同址办公、同体运转;没有条件的,警务室直接设在村警家。在社会效果明显增加,管理经验不断丰富的基础上,宁安市公安局又先后出台了《村警管理规范》、《村警考评办法》、《村警考评细则》、《村警聘用和解聘办法》和《村警提供案件线索和涉稳信息奖励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村警”日常管理,实行“民警驻村和村警驻所”的双向工作机制。民警驻村,即以中心警务室为主,社区民警每周驻勤三天以上,辐射附近各村。村警驻所,即每个派出所每天保证不少于四名村警轮流驻所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民警直接查破案件、抓获逃犯和提供涉稳情报信息的,立即兑现奖励。

    牡丹江市林口县村屯分散,农村人口众多,治安状况复杂,而公安局下辖11个农村派出所,民警98人,包片民警76人,占农村派出所总警力77.5%。辖区最远的村屯距离派出所80多公里,警力严重不足,一度在开展各项警务管理工作上捉襟见肘。去年,林口县按照每名驻村民警管理实有人口不超过5000人的标准,结合各村屯的治安和自然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设置了52个农村警务室和124个便民服务点,依托农村治保力量,打造出的一支由248名农村治保主任组成的全新的专业化农村辅警力量,覆盖全市240个行政村,协助民警开展人口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巡逻防控、收集社情动态信息、提供线索协助查破案件、为群众提供代办户口证件服务等六项非执法类的工作任务。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实现“三调联动”进村屯,关口前移,把“法院管不着、村居管不了,乡镇管不好,治安处罚根治不了”的问题及重大复杂的群体性事件、纠纷、矛盾化解在当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

    在运行模式上,根据农村辖区的治安状况和工作需要,创建了“2+x”模式。“2”即每个农村警务室由1名派出所驻村民警和1名协警员组成,“X”是一个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的值。人员由司法调解员、退休乡镇干部、教师、村治保主任及驻村民警的配偶、父子、兄弟、战友等愿意从事警务协勤工作的人员组成。

    实行“以案定补”机制。根据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的难易程度,以案件补贴的形式对参与调解案件的人民调解员给予补贴。

    在技防建设方面,林口县深入实施“天眼覆盖、人眼辅助、灯眼辉映”工程,在警务室实行远程监控,在每个警务室都安装一套技防设备,对警务室辖区所有村屯的主要街道路口及重点场所实施24小时监控,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15天。村屯最少安装8个摄像头,最多安装65个摄像头,平均每个行政村安装11个摄像头,全县共安装监控摄像头1936个,实现了技防监控农村全覆盖。

    林口县坚持优中选优,拿出7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解决农村警务室辅警人员不足问题,目前,全县现有警务室和辅警工作室中有驻村民警76人,驻村协警52人,协警员124人,共计252人。县公安局常年坚持对这些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农村警务室管理办法》、《农村警务室等级评定办法》、《驻村民警星级评定办法》,开展警务室等级评定和驻村民警星级评定工作。通过当地派出所、驻村村委会、群众代表联合对驻村民警进行考核,评定结果直接与驻村民警的荣誉、待遇挂钩。同时,根据协警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所做的贡献,采取以卷数量为补助依据的补助方式,实行“一事一奖”、“一事一罚”、“一案一奖”,解决好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此外,县公安局每月给协警、治安员经济补贴200元,每年每人基本达到2400元。根据协警、治安员平时工作表现和所做的贡献,采取“一事一奖”、“一事一罚”、“一案一奖”的方式,在每月200元经济补贴的基层上进行奖罚,使他们在经济上有一定的收入,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作用。

    截止到4月末,林口县公安局已累计破获刑事案件64起,查处治安案件114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278人,调处矛盾纠纷413起。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下降22.9%,刑事案件下降28%。

(责任编辑:徐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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