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1500元最高

2012年08月08日 15: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18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上广

 

部分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数据来源于公开报道)

 

 18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上广

 

部分省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数据来源于公开报道)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8日讯(记者 耿敏) 7月31日,福建省政府发布通知,自8月1日起上调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200元/月。8月6日,海南省通过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9月起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220元。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有18省市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4元。

    7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截至6月底,今年上半年全国有1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统计显示,从2012年1月1日起到6月30日,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山东、上海、天津、广西、宁夏、甘肃、山西、云南、重庆、江苏、新疆这16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加上近期公布的福建省和海南省,截至目前已有18省市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在已经公布的省份中,深圳、上海、新疆月最低工资标准位居前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居前三的则是北京、新疆、深圳。

    在四大直辖市中,月工资最低标准最高的是上海,为1450元,其次是天津1310元,北京1260元,重庆1050元。其中,重庆是首次突破1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14元,其次是天津13.1元,上海12.5元,重庆10.5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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