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加强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国防动员建设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学习宣传落实《国防动员法》,修改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动员和信息动员建设,提高国防动员能力。推进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国防动员体系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八篇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建设文化强省。
第三十二章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开展“感恩奋进”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奋发进取、和谐包容的社会心态,弘扬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进一步筑牢全省人民共同奋斗、加快发展、共建文明的思想道德基础。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开展民族地区健康文明新生活活动,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和公共秩序,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加强科学普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加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地震灾区“三基地一窗口”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第三十三章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布局合理、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文化中心,加快推进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骨干文化工程建设。以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着力提升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译制能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配套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延伸。
支持创作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坚持振兴川剧,扶持“巴蜀画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实施重点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工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建设,提升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博览会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形成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成果。加强地方志工作,推进档案事业和公益性出版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提高劳动报酬
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普遍建立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落实和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第二节加强收入分配调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社会保障,着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落实调节高收入的税收措施。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者收入,建立经营管理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合理联结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监督检查。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十六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一节扩大社会保险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障标准。以民营经济组织、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大力促进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转移接续,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州)级统筹。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基金支付保障能力。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实现精细化管理。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
第二节增强住房保障
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稳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总量中的比例。完成棚户区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完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第三节加强社会救助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相适应的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增长和补助水平调节机制,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扶助活动。
第四节加大扶贫力度
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核心,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和整村推进计划,加快解决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基本解决上学、就医、住房、交通等突出民生问题。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缩小发展差距。
第二十七章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一节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形成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加强以全科医生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村、社区和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二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合实际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高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积极防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普及健康教育。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卫生执法监督。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第三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方便可及。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建立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健全和完善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监督网络。完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严格实施医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监管。
第四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逐步推进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第五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实施名医、名院、名科、名药战略,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合理规划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推进中医药科技进步。建立多层次师承制度,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大力发展民族医药。
第六节发展体育事业
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青少年体育活动设施、农村基层群众性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各类体育设施向全民开放。积极发展体育产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培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申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
第二十八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第二节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能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完善孤儿基本保障制度,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第三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面向老年人和孤老的福利设施。拓展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紧急援助、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领域,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增加残疾人福利设施,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加快完善基本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依托社区提供多样化的残疾人综合性服务项目。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区组织,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投入残疾人事业。
专栏20就业、社保、卫生等重点工程
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促进服务设施建设。
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伤康复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康复及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为孤残、五保户、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设施及信息网络建设。殡葬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人口。实施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再生育等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
体育。农村乡镇体育设施建设工程。
第二十九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长效机制,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特殊行业场所的综合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非政府组织服务社会的水平。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社会动员体系,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二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预防预警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健全信访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和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第三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药品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高公众用药安全保障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强化煤矿、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单位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加强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治安防控,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
专栏21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重点工程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程。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体系。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程。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工程建设,加强工读学校和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建设。推进安康医院、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和就业基地、社区矫正基地、戒毒康复中心、监管场所、境外来川人员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程。建立健全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
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天网工程续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
重点地区综合改造工程。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治理。加强社区服务、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