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文化旅游业
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传播和消费,形成文化内容与旅游载体相互促进、文化形象与经济实力相互支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格局。
建设文物旅游示范区。坚持以保护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开发力度,全面加强文物本体维修和环境整治、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以西夏王陵、水洞沟遗址、贺兰山岩画、一百零八塔、董府、须弥山石窟、自治区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一批保护基础好、发展潜力较大、配套设施齐全、辐射范围较广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为试点,建设国家级文物旅游示范区,提升文物旅游整体素质和影响力、竞争力。
打造文化旅游新景观。按照“文化创意+科研培训+制作加工+展示营销+旅游服务+城乡建设”综合发展模式,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特色街区、村镇,支持打造文化旅游综合体、文化旅游实验区,成为带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景观、新载体。注重资源整合和科技创新,鼓励实施演艺科技餐饮旅游一体化集成发展等实体项目,形成新的文化消费热点,不断催生新的文化消费形态。
提升文化旅游内涵品质。通过文化创新创意改造提升现有各类文化旅游基地和景区,突出特色,建设遗址博物馆、景区博物馆和艺术馆。有效利用手工技艺类和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和销售体系,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鼓励演艺业、影视业与旅游资源整合,在知名景区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雅俗共赏的演艺和影视动漫精品,推动文艺节目进景区,不断丰富文化旅游内容产品。培育文化旅游活动品牌,利用各种文化传媒扩大文化旅游宣传展示。
二、演艺娱乐业
创作具有民族风格、地方特色、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加强演出网络建设,搞好演艺产品市场化运营,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推动演艺娱乐产业发展壮大。
完善演艺市场体系。全面完成国有演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推动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演艺团体,培育一批具有实力和特色的演艺市场主体。转变文艺创作生产运作方式,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形式,面向社会组织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形成适度、有序竞争的格局。引导演艺单位进企业、进景区、进农村演出,实现合作共赢。扶持发展演艺行业协会、演出经纪机构,推进演艺团体、中介组织深度合作,推行项目签约制、演出经纪人制、剧目制作人制等制度,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演艺经营体制。
大力繁荣舞台艺术。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以市场和观众需求为导向,以重大现实题材为重点,聚集优秀团队,推进艺术创新,创排一批弘扬民族精神、彰显民族团结和体现现代文明的歌舞、戏剧等优秀舞台艺术作品。重点创排3部—5部具有地方特色、国家水准、全球市场的民族演艺新剧目,打磨提升10部原创剧目,冲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加强现代舞台科技手段的推广运用,增强演艺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广泛开展与国内外演艺团体的交流合作,推动《月上贺兰》、《花儿》、《回乡婚礼》等精品剧目到国内外交流演出,引进一批经典剧目。
加强演出市场网络建设。按照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要求,加快建设宁夏大剧院,推进红旗文化大厦、银川剧院、银川新城剧院和市县剧院的改造建设,扶持农村和社区群众性演出场所、文化广场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商业性演出场所,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演出网络设施体系。积极探索演出场所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引进和组建演出院线,建立网络票务销售系统。注重文化精品市场策划、包装,加大市场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创作生产单位与演出院线紧密合作,推动文化精品走向市场,提高文化精品市场化运营水平。
发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业。推动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娱乐场所健康发展,鼓励娱乐企业连锁经营,积极发展集演艺、休闲、旅游、餐饮、购物、健身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娱乐设施,调整优化娱乐场所结构,提升重点娱乐场所知名度。把底蕴深厚的宁夏传统文化与活力四射的现代娱乐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全力打造具有宁夏特色、健康向上、技术先进的文化娱乐产品和品牌,拓展娱乐业发展空间,增强积聚效应,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服务,为促进文化消费提供支持。
三、新闻出版业
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发行市场体系,增强市场主体实力,提升宁夏新闻出版业的竞争力。
壮大市场主体实力。做大做强宁夏日报报业集团,进一步整合各级各类报纸资源,增强办报办刊能力,优化内容结构。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促进各类报刊健康发展。建设新闻大厦。加快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推动编辑、出版、装帧、印刷、发行等产业板块的重组步伐。进一步改革新闻出版产业运营模式,启动宁夏日报报业集团、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融资工作,实现产品运营和资本运作并重的重大转型。
提升新闻出版业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强技术引领,鼓励利用现代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编辑、制作、出版、发行、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水平,提高出版物质量。实施出版精品工程,重点推出100部以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俱佳的优秀出版物,扩大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及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量。
推进新闻出版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业跨媒体融合、跨行业发展和跨地区整合,实现集群化发展和规模化扩张。构建以出版物交易市场为平台、区域性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为支撑、连锁经营和网络营销为纽带的现代出版发行网络。加快建设黄河图书出版大厦和印刷工业园区,推进新闻出版相关产业向园区集聚。培育版权服务市场,完善各类版权授权代理、版权登记、版权评估、版权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强化版权生产贸易制度保障和市场监管。
四、广播影视业
全面提升广播影视业技术装备水平,打造世界知名的影视基地,创作影视精品,使广播影视业成为推动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建设中国(宁夏)区域性影视基地。发挥宁夏盆景式资源优势,充分整合文化遗产、人文景观,统一规划建设以沙湖影视城为核心,以黄河影视文化区、边塞影视文化区2个影视制作功能区为支撑,以23个主要外景区为重点,集古代文明、水乡情致、民族风情为一体,全景式、全产业链的中国(宁夏)区域性影视基地。改造提升现有影视基地,鼓励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建设电影文化公园。
努力增强广播影视行业优势。采用丰富的影视语言和技术手段,创排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影视精品、名牌栏目和名优节目,重点制作10部电影、20部电视剧。加大优秀影视作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创新营销手段和营销策略,争取一批作品在国内外播映。规范发展广播影视广告业,大力发展手机广播、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媒体新业务。提升宁夏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运作水平,培育民营影视制作企业,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拓影视市场上取得突破。
加强广播影视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促进信息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高清数字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系统、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系统、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示范网、宁夏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不断提升广播影视产业数字化水平。实施电影放映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大力发展电影院线,改造一批县级数字影院,扩大数字电影覆盖面。
五、动漫游戏业
依靠科技发展新兴文化产业,鼓励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游戏作品,延伸拓展产业链条。
建设产业孵化基地。改造提升宁夏软件动漫园,引进一批网络游戏、动漫制作机构入驻园区。加强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打造动漫产业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配套研发体系。建设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动漫服务外包,把宁夏软件动漫园建成西部地区动漫产业孵化基地,推动宁夏动漫产业有效融入国内国际产业链。
努力扩大产业规模。培育一批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主体,重点打造5家具备一定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能够引领全区网络文化和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品牌相结合、民族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创意内容与数字科技相结合,实施动漫精品工程和原创动漫推广计划,推出5部优秀动漫游戏产品,提高原创动漫产品数量和质量。
大力研发衍生产品。加快发展动漫游戏上下游产业,充分利用优秀动漫游戏企业人才技术和创意产品优势,培育具有宁夏特色的动漫游戏品牌,带动青少年培训业、玩具文具业、主题餐饮服务业等多种产业协同发展。开发以移动通信设备为终端的动漫、游戏产品,创造条件建设相关文化公园。建设动漫公共素材库,搭建动漫插画展等展览平台,扩大动漫游戏产品宣传交易。
六、文化会展业
着力打造重大文化会展品牌,提高展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以文化会展宣传宁夏、推介项目、扩大交流、促进合作,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高水平办好重大节会。围绕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总体目标,高质量、高水平办好中阿经贸论坛,积极举办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国家级系列会展活动,使宁夏成为中国向西开放的交流展示中心。坚持办好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宣传周、中国(宁夏)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博览会、中国(宁夏)园艺博览会、中国(宁夏)服装服饰艺术节、中国西部(银川)房车生活文化节等专业节会,打造在国内外有较强影响力的有特色、高品位、大客流、高效益会展品牌。
加强对文化会展的规范引导。创新办会模式,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会展经济新机制,推进重大节会市场化进程。加强对文化会展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加快培育有一定实力的会展中介机构和策划宣传、代理承办等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会展企业资质认定、展示工程资质认定、展览品牌与会展活动评价等相关服务业。坚持以展商为中心开展营销服务,以客商为中心开展贸易服务,提高展销产品签约率与履约率。
构建文化会展服务体系。改善会展基础设施条件,改造提升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功能,支持建设各类多功能现代化会展场馆。提升策划包装、展陈设计、布展工程、宣传推介、旅游接待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和产品来宁夏展览展销。加强与知名会展企业的交流合作,借鉴成功的商业模式和经验,积极搭建各级各类常年性会展平台,加大文化节庆会展品牌推广,扩大节庆会展文化消费。
七、创意设计业
充分尊重个体的创意、技巧、才能,大力引导开展文化创意设计,推动创意设计成果转化,提高各类产品的附加值和文化内涵,使创意设计成为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源头活水。
推动创意设计产业聚集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自治区文化创业创意示范园区,使其成为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孵化、创意产品生产加工展示交易、创意设计人才创业就业的高地。建设西夏区同心路特色文化创意示范街区、西夏4D多媒体酒庄。鼓励利用高校人才资源和废旧工业厂房、农林园艺等设施,建设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支持801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先行先试,聚集文化创意设计人才,推动中小创意设计企业集聚发展。
促进创意设计与各类产业融合提升。以地域民族历史特色文化元素为内涵,着力发展品牌设计、工艺设计、装饰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广告设计、美术设计、艺术传媒、咨询策划、时尚设计等为重点的创意设计产业,推动创意设计向其他产业渗透,鼓励研发具有文化价值的实用产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城乡建设和工农业生产的深度融合发展。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民族文化与先进技术的结合,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创意设计产业。加强与国内外创意设计企业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创意设计理念、运行模式和技术人才,提升创意设计能力和水平,开展服务外包。
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意创造活力。强化文化创意设计公共服务,积极搭建创意设计网络信息、投资咨询、技术服务平台。实施“宁夏文化创意行动”计划,策划举办宁夏文化创意大赛,建设宁夏文化创意产品展示交易中心。营造包容多元的文化氛围,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意培训和实践体验,鼓励全社会文化创意创造。开展创意城市创建、创意企业评定、创意产品认定和等级评估、文化创意师评选命名,加强职业指导和产品推介。鼓励创意人才创办企业,建立创意工作室、实验室,引导建立大学生文化创意实训基地。
八、艺术品业和工艺美术业
促进当代艺术品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工艺美术技艺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创作推出新产品。
培育壮大艺术品产业。繁荣美术创作,深入实施主题美术创作工程,创作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民族风格的书画精品,引领艺术品产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宁夏美术馆,搭建艺术教育培训和展示交流平台,培养艺术鉴赏能力和消费习惯。大力培育本土书法家、画家,鼓励原创艺术创作,建立艺术产业集聚区,推动画廊、艺术品门店发展,创建艺术原创、学术评价、艺术品市场互为促进的艺术发展体系。鼓励艺术品收藏。
推动工艺美术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和技艺创新,促进创意设计、现代科技与工艺美术产品的融合,集中力量打造刺绣、剪纸、雕刻、泥塑、贺兰砚、二毛皮、羊羔酒、手工地毯、工艺画等10个系列地方特色产品和品牌。发掘回族文化元素,开发面向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销售的回族工艺美术制品,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各地根据民族民间手工艺品资源禀赋,按照“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销售市场+培训基地+农户能人”发展模式,重点培育10个特色文化产业示范村镇,推动城乡手工艺产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集创意研发、生产销售、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民族民间手工艺品集散区,实现文化富民。规划建设宁夏(海原)剪纸刺绣产业园。
建立完善艺术品和工艺美术配套发展体系。注重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鼓励建设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发挥文化产权(产品)交易所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市场交易网络。培育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优、扩展能力强的营销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艺术品鉴定评估等制度,加强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加强对工艺美术产品所需自然和矿产资源的保护。
九、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业
适应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形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推动文化内容和产品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提高文化产业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
发展健康的网络文化。鼓励文化内容与网络技术结合,不断创新文化业态,丰富文化表现形式,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互联网内容建设工程,制作适合互联网和移动网络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提高网络音乐娱乐、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网络演出、网上展览等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鼓励宁夏微电影基地建设,支持办好“金脸谱”奖项,加快发展微电影等新型网络文化产业。支持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讯企业参与文化内容产品生产经营,促进网络文化产业链相关环节的融合与沟通,创新营销推广模式,建立更加规范、合理的盈利模式和分成模式。稳步推进网吧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
加快文化产品生产传播消费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等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利用数字技术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各门类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提升,发展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兴内容产业,大力培育采用数字技术提供信息、制作、传播、营销、推广等服务的文化企业。扶持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献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完善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加快文化资源和产品的数字化、信息化传播消费。推动演艺、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领域数字技术装备改造,建设数字文化产品产权交易平台。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文化主体培育工程
打造特色鲜明的园区基地。以特色文化城市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特色街区、特色村镇等为主要载体,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自治区文化创业创意示范园区,支持市县加快建设具有地方特色、主业突出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培育壮大黄河文化产业园、环星海湖文化产业园、世界沙漠博览园、宁夏(海源)剪纸刺绣产业园、华夏河图、中华回乡文化园、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固原文化城、隆德文化城等一批特色园区和基地,集聚人才、资金和技术,使其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孵化的主要阵地和宁夏文化产业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
培育重点骨干文化企业。大力扶持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培育壮大宁夏日报报业集团、黄河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有限公司等国有文化龙头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鼓励重点骨干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积极推动上市融资。
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重点扶持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引导其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遵循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做强做大。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向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文化企业群。降低准入门槛,支持个体创作者、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等各类文化人才创办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产权鉴定、评估、拍卖、经纪等机构,大力发展演艺经纪、票务销售、会展策划、版权代理、创意设计等文化企业。坚持开展“星级”文化企业评选,健全完善文化企业激励机制。
二、文化项目引领工程
切实搞好项目规划论证。坚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重大项目引领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遵循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以文化创意为源头,以内容生产为核心,以传播消费为目的,深化项目可研论证,抓好项目规划设计。健全完善文化产业项目管理审查制度,强化项目统筹规划,突出各自特色,加强引导调控,推动各级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差异化良性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新建项目促开工、在建项目促进度、建成项目促达产”的要求,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街区和影院剧场、主题公园、遗产保护、网络传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策划创意、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精品创作、重大活动、文化交流等项目化实施,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支撑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农家书屋和广播影视场馆建设,基本建立全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标准较高、运转高效的文化设施网络,夯实文化发展基础。
及时做好项目储备推介。深入挖掘整合文化资源,把握时代发展潮流,以全新的视角和创意,继续策划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能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及时充实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库,从时间、空间上形成项目储备的梯次结构,做到项目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建立完善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指导目录,研究提出科学的项目实施路径,利用各种平台和渠道,加大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和资金、技术、管理,引入国内外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名人,为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提供支持,形成文化资源开发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的新高潮。
三、文化品牌塑造工程
树立宁夏文化整体品牌形象。把握历史文化脉络,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科学定位,整体策划,倾力打造“黄河文化汇宁夏、回族文化聚宁夏、西夏文化在宁夏、走向胜利来宁夏”四大文化品牌,让地域民族历史特色文化绽放灿烂之花、结出丰硕之果。推进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叫响“塞上湖城、西夏古都—银川”、“山水园林、重工基地—石嘴山”、“滨河水韵、回族之乡—吴忠”、“浪漫沙都、枸杞之乡—中卫”、“丝路古城、红色六盘—固原”文化品牌。
培育点面支撑的系列文化品牌。挖掘宁夏四大文化和特色城市文化内涵,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精心策划培育特色鲜明、市场广阔、群众公认的系列文化品牌,重点打造一批重大活动品牌、文化精品品牌、园区基地品牌、特色产品和服务品牌、传统文化技艺品牌,充分彰显品牌标志的优异品质、代表的良好形象、承载的优质服务、蕴含的巨大价值。提高品牌保护意识,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形成品牌培育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宁夏文化的影响力。
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
加快文化科技推广应用。着力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的融合,鼓励运用现代文化装备、网络数字技术等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组织实施宁夏文化产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实施技术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娱乐、动漫、文化旅游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加快院线经营、文化旅游、票务销售、艺术品经营的信息化、数字化,积极搭建宁夏文化产品网络一体化销售平台,扩大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网络演出、微电影等文化产品在线和移动生产销售。
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研发。把文化科技项目纳入自治区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一批事关宁夏文化产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文化科技课题,开展对制约宁夏特色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攻关,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域民族历史特色文化产品。鼓励文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姻,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技术创新机制,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的文化科技企业,推出一批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示范基地和企业。支持示范基地和企业建立文化科技实验室、文化产品创意研发中心,申请文化科技项目。
五、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兴文”战略,结合“宁夏文化名家”工程,实施“百名优秀文化企业家”和“千名文化产业致富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各领域优秀拔尖人才。鼓励以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产业人才。加强区内高等院校文化产业学科建设,支持文化企业与教育机构联合搭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文化创意等紧缺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年青后备人才。注重选拔培养各级文化产业管理干部,定期举办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班、研修班。
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坚持政策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对引进优秀特殊人才在落户、住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技能和知识产权入股,参与收益分配。鼓励支持企业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探索建立自治区级文化产业荣誉制度和特聘专家、文化名师大家工作室制度,建立宁夏文化产业专家服务和文化创意人才基地,设立人才库、专家库,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开展特殊文化企业资质评定、特殊文化产业岗位职业资格认定、动漫等文化产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文化创意师等文化产业人才职业技能鉴定。探索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逐步使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人员职称评定、培训深造、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六、文化消费引导工程
拓展文化产品流通渠道。发挥中阿合作平台作用,把宁夏建设成为中国文化产品进入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枢纽。合理布局城市、农村文化服务网点,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拓宽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构建以银川市为中心、其他四市和县城相配套、辐射周边、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组建宁夏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构建涵盖各类知识产权和文化产品、资源,与全国主要文化产权市场互联互通的交易平台。支持院线经营、网上交易,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兴建适合群众需求的各类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为促进文化消费增长提供基础条件。
促进文化消费快速增长。加强文化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预测研究,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文化消费热点。编制政府文化产品采购目录,增加对普及型公共文化产品的采购数量,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挖掘节假日和各类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内容和形式,引导群众节假日和节庆活动消费行为。开发网络文化产品,拓展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娱乐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培育文化消费信贷市场。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的补贴力度。规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定价行为,加强价格监管,降低文化消费成本,鼓励商业演出安排一定数量的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以市、县(区)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加快现有各类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以电视剧制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制播分离改革、重点新闻网站和影视发行体制改革,尽快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任务,进一步释放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巩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演艺等全行业转企改制成果,坚持改革改组改造紧密结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各类文化市场主体竞相发展、产业发展活力充分迸发的生动局面。
加快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行政职能,适应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管理直属单位向加强社会管理的“三个转变”,进一步理顺政府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关系,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离。重点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评估、监测、考核体系,支持引导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灵活高效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产业政策支持
强化财税政策扶持。自治区财政逐年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市、县(区)两级也要相应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股权投资、平台投放、比例收回等方式,扶持有前景的文化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等既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行力度,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在此基础上,对其他鼓励类文化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文化企业免征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文化娱乐业营业税率按5%执行;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文化企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文化企业用水执行工业水价标准、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标准。
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将文化产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并参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有关政策给予优惠。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文化项目,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新农村建设中适当安排文化产业发展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利用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采取入股、联营、租赁等方式举办文化企业。鼓励利用荒山、荒滩、荒漠和废弃矿山、工业厂房等开发兴办文化产业。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企业原划拨用地,经评估作价,转增国家资本金后变为出让用地。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划拨土地兴办文化企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原划拨土地,可以租赁等方式继续使用,如变更出让按有关法规政策办理。
健全完善投融资政策。通过多元化融资,建立文化投资基金,对文化产业进行贷款担保和贴息,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宁夏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和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贷款。鼓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建立文化企业投融资优质项目数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协调,解决文化企业贷款难问题。鼓励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保险品种,降低文化产业生产经营风险。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围绕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制度、技术、法律等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强化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建立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拓宽版权管理和服务领域,完善各类版权授权代理、版权登记、版权评估、版权投融资等服务,推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常态化。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清理和修订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相关政策规章,把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使文化产业发展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序推进文化产业地方立法工作,重点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影视拍摄景区保护条例》的出台,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管。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文化产业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网络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公共文化权益保护和文化产业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快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建立以地级市属地管理为主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全面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实现文化执法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良好的环境。
完善行业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将文化产业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工作范畴,实现部门全社会全行业统计。建立区、市、县(区)分级统计制度和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准确、全面的文化产业基础数据库,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为有效组织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改善产业宏观调节提供依据。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认定管理等办法,加快制定文化产业各领域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引导。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完善管理。
三、强化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完善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核评价和跟踪问效力度,形成做强做大文化产业的整体合力。
严格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统一安排,制定推进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组织实施。建立规划落实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和各项工作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徐晶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