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自主创新是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根本动力。要加快完善创新机制和区域创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和名牌带动战略,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品牌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
改善创新环境。围绕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出台实施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专利条例等的配套政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主体协同创新。组建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科技服务等主体科研机构,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承担各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建设研发机构。积极组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点,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引进及后期跟踪服务工作,启动实施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进“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以侨引才引智工作。
推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973、863计划等科技项目。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重大新药创制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抓好高端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应用,在半导体照明产品、建筑节能、“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等方面实施创新应用示范工程。
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完善省部院会商机制,建设产学研合作重大创新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建立校地协同创新联盟。加快散裂中子源、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二期)和广州、深圳超级计算中心等重大科学工程以及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重点推进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东莞中以产业园、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国际创新园建设。加强粤港澳台科技产业合作。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专业镇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创新科技服务发展体制机制,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扶持一批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加快建设省科技服务业研究院和广东现代服务交易中心。积极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示范省。
(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发展。
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我省发展的重中之重。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扶持力度,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设粮食、生猪和“菜篮子”重点基地,推进粮食稳定增产。实施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系列工程。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物质技术装备建设。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做强做大现代农作物种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绿色农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三大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和农业专业镇村三大发展载体。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展农田节水技术示范,实施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发展民生水利,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和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建设,加快现代标准化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促进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推进建设幸福村居。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容村村貌整治。整县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创建第二批名镇名村示范村。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完善农村文体设施。构建县、镇、村三级社会综合服务网络。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珠三角地区和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民事民治管理机制,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梅州、云浮等市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集体“三资”监管等平台建设。发展政策性涉农保险。推进森林保险和森林碳汇交易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和华侨农场改革。
(五)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
改革是广东的根、广东的魂。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激励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财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建立和完善税费一体化管理机制。做好省财政经营性领域资金实施股权投资工作。加快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组建省属金融控股集团,深化农信社和地方商业银行改革,鼓励和规范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支持广州设立期货交易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集约化进程,推进国有企业内部重组和企业间重组,推动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稳妥推进电价、阶梯水价、天然气价格、污水与垃圾处理费等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价格激励机制。完善土地、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新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大部门制改革。深化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加快实现县镇权责关系法定化。进一步探索省直管县(市)改革。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扩大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宽入严管"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
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及省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全省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育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重点扶持工商经济类、社会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强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枢纽功能。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发展社工队伍和志愿服务。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社会协同善治。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引导城市社区服务管理资源向农村延伸。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完善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强化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
(六)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对外开放是我省发展的突出特色和优势。必须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发展,深化粤港澳更紧密合作,不断增创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新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落实和完善各项稳定出口政策,加大出口信用融资支持力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积极打造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平台。深入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深度开拓美欧日等传统市场,积极拓展中亚、南美和非洲等新兴市场。完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推进进口公共服务平台、大宗商品进口专用码头、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等建设,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资源能源以及优质消费品进口。开展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扩大“三个一”通关模式试点。
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完善政策服务促进体系,扩大运输、旅游、工程承包等传统服务和文化创意、信息技术、设计咨询、中医药等新兴服务出口。以广州、深圳两个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龙头,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建设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新型优势产品出口集群。
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东莞试点城市。加强示范企业培育,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创立自主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和企业“四方联网”。鼓励企业依托“加博会”等平台扩大内销。促进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和服务多元化发展。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实行珠三角和东西北地区差别化招商政策,切实解决重大优质项目落地难问题。强化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外资更多投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东西北地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瞄准世界500强、国际知名企业开展定向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建立“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办好东南亚、俄罗斯、南美、非洲等系列海外经贸活动,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和对外展览品牌建设,鼓励对外投资带动出口。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建设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商品销售批发中心、研发设计平台、资源供应基地。
深化粤港澳台和国际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CEPA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粤港澳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粤澳新通道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在粤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联手推进招商选资、扩大进口、拓展内销和“走出去”。加快编制实施《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深化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进一步加强粤台交流合作,推动粤东北四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入参与国家自由贸易区建设,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办好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广东周”活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