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今后几年及2013年工作
今后几年,是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奋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筑牢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不辜负全区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期待!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坚定不移地推动“三化”进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通道建设,加快改革开放,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进新疆科学跨越、后发赶超,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发展目标:到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超万亿元、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力争使我区特别是南疆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各族群众生活明显改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层政权建设明显加强。到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半以上,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半左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变的总基调。稳中求进是大局,进中求变是关键。要变中求快,乘势而上、科学跨越、后发赶超;要变中求优,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优化经济结构;要变中求效,追求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变中求稳,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确保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0%;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始终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扩大增量、优化结构、科学布局,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以中石油实施新疆大庆计划为契机,切实加快油气、炼化及石油石化下游产品精深加工、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加快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基多联产等清洁、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重点培育石油石化、煤电煤化工、有色、高端装备制造业等8个超千亿元产业和50个百亿元大企业集团。推进集勘探、开发、冶炼、加工为一体的优势资源产业集群化发展,构建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以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提质增效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切实加大重点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一批特色鲜明、关联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一批重点园区升级扩区,着力培育5个千亿元产业园区,增强项目吸纳和承载能力。着力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新疆”战略。围绕工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加快“两化”融合试验区、“数字企业”、新疆软件园、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云计算基地建设。珍惜并落实好差别化产业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我区煤化工、汽车等12个重点产业发展特殊政策措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全力推进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建成投产。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库,做好跟踪服务。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增强宏观调控的及时性科学性。大力实施民生工业促进计划,支持纺织、服装、特色轻工、清真食品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动质量兴新工作。
全面加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以促增收、调结构、强基础、兴市场、上台阶为核心,全面加强四大能力建设,促进六大产业发展。坚持粮食生产全区平衡、略有节余的方针,小麦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坚持棉花生产稳定面积、优化布局、提高单产、增加效益的目标,总面积控制在2000万亩左右。坚持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和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的基本方向,北疆围绕畜牧业、南疆围绕林果业,调优种植业结构,全面实施新增千万只出栏肉羊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大林果业和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力度。继续拓展农产品市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升外销平台建设水平。落实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大力支持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统筹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实施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现代农业服务、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地方新增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以上。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深入实施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互动推进、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城镇化格局。加快重点特色城市建设,培育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着力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均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完善地(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规划衔接。严格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完善教育、民政、医疗、文化、体育、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防洪、防震、人防、消防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延伸,落实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权益政策。科学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有效调控房价。完善城市产业体系,建立人口布局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城镇体系,推进产业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聚,增强城镇产业支撑、吸纳就业和综合承载能力。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三化”建设,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出台发展服务业指导意见,统筹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着力解决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开放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自主创新。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切实保障“三化”建设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大力发展物流、信息、科技、商务会展、外包、中介等服务业。抓好枢纽型现代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建设。加快社区商业、医疗、物业、家政、养老等服务网络网点建设。落实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政策,开拓消费市场,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实施旅游收入千亿元行动计划,构建旅游投融资平台。按照上规模、建精品、出极品的要求,发展高端旅游业,促进旅游业由单一线路向活动组合、体验区、深度感受区发展。加大对文化休闲娱乐、网络信息、体育赛事等活动场所建设的投资力度。
(二)扎实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率先发展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天山南坡产业带,大力扶持南疆三地州贫困地区和沿边高寒地区发展,推进区域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跨越发展,构筑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好国务院批准的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规划。率先在天山北坡经济带实现“三化”目标,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把天山南坡建成国家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纺织工业基地和产业带。把南疆三地州建成我区重要的特色林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外向型农业基地,以及面向中亚、南亚的民族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物流中心。把沿边高寒地区建成我区重要的绿色农牧产品基地、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民俗旅游目的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基础产业发展仍然是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重点。初步安排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及生态建设等六大类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330项,计划完成投资3000亿元,增长32.7%。在全面抓好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170项在建工程的同时,着力抓好阿尔塔什水利枢纽、乌鲁木齐新机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等50项新开工项目建设。抓好塔里木盆地周边防沙治沙工程、新粤浙煤制气管道工程、西气东输四线工程、准东—成都±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及哈密—将军庙、哈密—额济纳、库尔勒—格尔木铁路等110项预备项目开工准备。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抓好“三北”大通道建设。加快形成对全局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的水资源配置及供水安全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物流畅通体系。
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工作,努力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力推进天山、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三大生态工程,加大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噶尔盆地南缘沙漠化治理,继续实施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加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博斯腾湖、艾比湖等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可可托海矿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完成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结合定居兴牧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做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作。切实加强巴音布鲁克、阿尔泰山区、伊犁河谷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大力推行天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恢复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保障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保护协调统一。依法加强湿地保护,落实湿地保护项目和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加快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对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严格水资源管理红线,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未经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所有企业,一律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切实抓好以乌鲁木齐为重点的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健全严格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制止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行为。严禁非法开荒和超采地下水。确保资源开发在生态环境可承载范围。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环境监督与执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方针,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向,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让美丽新疆为美丽中国增辉添彩。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