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摘要)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摘要)

2013年02月06日 10:04   来源:广西日报   

  (七)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1)全面实施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相关政策,制订完善配套政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主体功能区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建立更有侧重的绩效考评体系。(2)切实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产品惠民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力度,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进低碳试点示范工作,强化重点耗能行业企业能源消费监管,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应用及技术改造,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3)制订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加快推进火电和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强化制糖、造纸、淀粉、酒精、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市开展PM2.5实时监测和发布工作。(4)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建成桂林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等10座垃圾处理设施以及融安、钦州等32个垃圾转运站,新增1670吨/日垃圾处理规模和2200吨/日垃圾转运能力。(5)支持一批重点循环经济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抓好铝、糖、石化、有色金属、林浆纸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做好南宁、梧州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6)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力争植树造林350万亩,新建沼气池10万座,新增治理石漠化面积20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公顷。

  (八)深化推进改革开放合作。

  改革方面。(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鼓励和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2)深入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3)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中小银行重组步伐,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稳妥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巩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4)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居民阶梯电价、脱硫电价、生态补偿政策和燃煤发电机组形成机制,研究制定热电联产定价机制,调整部分城市供水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价格,适时调整化学需氧量排污费收费标准。(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合理制定药品最高零售指导价格,推进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范围扩大至40个县115家医院、覆盖面超过50%。在柳州、钦州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6)积极探索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开展撤乡改镇,对县城所在地的镇逐步撤镇改街道,对50个镇开展扩权强镇和乡财县管试点。(7)积极推进农业各项改革、林权配套改革以及其他领域改革。

  开放方面。(1)以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举办好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及一系列展会、论坛和主题纪念活动,促进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越“两廊一圈”等国际合作向纵深推进。(2)抓好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南宁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规划建设,积极推动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建成防城港至东兴高速公路,开通东兴至海防、河内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3)深化与港澳台合作,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大西南等国内区域合作,抓好与省际、部区、央企合作协议的落实工作。加快建设南宁、北海、钦州、梧州等加工贸易承接地,积极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推进梧州-肇庆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规划建设和贺州-肇庆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前期工作,大力推动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4)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群众需要的生活用品,加快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5)坚持择商选资,深化海内外投资合作,抓好外企入桂、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活动和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建立与重点国别(地区)投资促进机构和部门及世界500强企业的常态联络机制,鼓励外资进入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6)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到马中关丹产业园及其他国家投资,抓好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对外投资项目建设。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1)完善城镇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强化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直接补贴政策,上调最低工资标准15%以上。(2)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人均年纯收入超万元的村屯,培育一批年收入超10万元的致富示范农户和超100万元的养殖能手。(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大对城乡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重点实施就业培训工程,鼓励和帮扶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努力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力争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次。(2)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为1050万农户办理住房政策性保险,新建1000个农村五保村。(3)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力争城镇居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20元、保障人数达60万人,农村居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保障人数达320万人。

  大力推进社会建设。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工程,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深入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健康惠民工程和中医药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艾滋病临床治疗(南宁)中心、全科医院培训基地等项目建设,确保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8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推进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建设,打造人口计生“幸福家园”工程,实现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

  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战。全面实施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快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革命老区扶贫攻坚三年帮扶行动,深入实施30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以及雨露计划扶贫培训、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等工程,扶持和引导边境、贫困地区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切实做好移民扶贫和城镇化结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后续产业。

  加强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大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实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13.89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交付使用9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0万户。进一步拓宽保障覆盖面,把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上岸渔民等群体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范畴。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安全监管。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边海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继续实施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454亿元,重点在社保、健康、教育、强基、安居、土地整治、农补、生态、文化、通畅等十个方面,继续为民办好办成一批实事,帮助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十)加强和改善经济管理。(1)着力提高政策落实能力。切实贯彻国家宏观政策,及时制定落实方案,加强政策储备。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点对工业、投资、消费、出口等走势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2)加强煤电油气运协调。重点加强电煤采购和储备,抓好电力供应保障,优化丰水期防洪调度。建成梧州、玉林等城市天然气专供管道,合理制定天然气销售价格。(3)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农产品价格监管,增加粮食、食用油、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规范和降低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完善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必要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依法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4)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抓好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工作。启动“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前期研究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2日 马飚)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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