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印发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全文)

2013年03月11日 15:29   来源:政府网站   

  粤府办〔2013〕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7日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一、回顾与展望………………………………………………………………(1)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1)

  (二)主要问题……………………………………………………………………(3)

  (三)发展形势……………………………………………………………………(5)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6)

  (三)发展目标……………………………………………………………………(7)

  三、主要任务…………………………………………………………………(11)

  (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11)

  (二)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16)

  (三)构建集约紧凑空间格局……………………………………………………(19)

  (四)创新城市开发模式…………………………………………………………(20)

  (五)提升绿色宜居水平…………………………………………………………(22)

  (六)推动智慧城市建设…………………………………………………………(27)

  (七)保护传承历史文化…………………………………………………………(28)

  (八)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城镇………………………………………………(30)

  四、重点工程…………………………………………………………………(32)

  五、保障措施…………………………………………………………………(32)

  (一)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32)

  (二)科学配置土地资源…………………………………………………………(34)

  (三)完善投融资机制……………………………………………………………(37)

  (四)加大组织协调力度…………………………………………………………(39)

  (五)强化绩效考核评估…………………………………………………………(40)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回顾与展望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战略,以增强城镇群和中心城镇辐射带动能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为重点,在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城镇化发展整体态势良好。突出表现在:

  1.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中心城市发展日趋成熟。

  “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面貌得到较大改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逐步提高,基础设施逐步配套,城镇服务功能逐步完善,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大量农村人口转变就业渠道并向城镇聚集,带来旺盛的城镇建设投资和消费需求,工业化与城镇化形成良性互动。截至2010年底,全省常住人口达10440.94万人,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66.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5个百分点。

  2.区域发展格局不断优化,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省已逐步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发展、东西两翼稳步发展、粤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格局,以及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粤港澳紧密合作,携手共建优质生活圈和环珠江口宜居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城乡创建成效初显。

  城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卫生事业机构16541个,文化馆129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33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169个;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05座,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县一厂”目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3%;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2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开展城市河段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达900多项,全省江河断面水质优良率达75%,饮用水源水质总达标率达95%;自来水普及率达98.37%、燃气普及率达95.75%;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27平方米;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国家地质公园8个,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7%;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宜居城乡创建活动成效显著,保障性住房新开工23万套、建成11.35万套,通过珠江三角洲绿道网建设、“城中村”改造、“万村百镇”整治等工程,建成省立绿道2372公里,启动100条“城中村”改造,群众安全感逐年提高,有力提升了城乡人居环境品质。

  4.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积分入户办法不断完善。

  制订实施《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放宽准入条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引导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和享受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矛盾。

  (二)主要问题。

  1.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

  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城镇化进程的区域差异明显。截至2010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镇化率达82.72%,步入城镇化成熟阶段;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城镇化率分别为57.71%、37.67%、44.29%,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同时,不同区域的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以人均医生拥有量为例,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均医生拥有量为粤东西北地区的2.2倍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发展,影响了我省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2.城乡建设模式相对粗放。

  部分城镇为吸引投资,随意圈占、盲目开发土地资源,导致部分土地的实际利用效率较低,甚至长期闲置。部分城镇产业结构失衡,低端产业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重偏低,制约了城镇建设水平的提升。

  3.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够均衡,与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匹配。珠江三角洲地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总拥有量为0.113个/万人,低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明确的0.3个/万人的标准。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公共交通对城镇交通出行的分担率较低。我省城市轨道交通最发达的广州市2010年公交出行分担率只有59%,与伦敦(72%)、东京(87%)、香港(90%)等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城镇公园绿地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27平方米,其中广州、深圳市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15平方米和16.3平方米,与纽约(19.2平方米)、伦敦(22.8平方米)、巴黎(24.7平方米)等城市相比差距明显。

  4.生态环境问题依然严峻。

  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亟需进一步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多数城镇面临生态用地萎缩、区域生态安全维护体系脆弱、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快速集聚和非农建设用地扩张,部分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个别地区水质性缺水问题凸显,环珠江口部分滨海湿地的渔农生产功能退化,大城市汽车尾气污染现象严重,灰霾、酸雨等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热点。

  5.异地务工人员分享城镇化成果程度偏低。

  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影响,大量异地务工人员未能随着城镇化进程融入当地社会,无法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削弱了他们对所在城镇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宋雅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