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全文)

2013年02月19日 09:39   来源:政府网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13〕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从全省大局出发,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附件: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5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5日印发

(责任编辑:宋雅静)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