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新区2013年招商引资项目导则》公布实施

2013年03月19日 11:23   来源:兰州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兰州新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兰州新区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并公布实施《兰州新区2013年招商引资项目导则》(下简称《导则》)。《导则》中明确,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各产业区引进的龙头企业项目投资额应在10亿元以上,一般项目投资额应在1亿元以上;入驻新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总额应在5亿元以上,主要引进物流、商贸服务、五星级酒店、大市场及大型城市综合体等业态的项目。

  园区招商引资:突出重点引进项目

  石化产业园区:炼化产业园重点引进原油加工、化工产品、合成新材料、精细石油化工等石油炼制及化工项目;精细化工产业园重点引进催化剂、添加剂及助剂产业、特种树脂、涂料及聚合物产业、含氟精细化学品产业、有机硅产业等精细化工项目;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区重点围绕基础石化原料,引进聚烯烃及改性材料、合成橡胶及功能弹性材料、特种石墨、特种润滑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特种玻璃等投资化工新材料项目。

  装备制造园区:主要发展重型装备制造项目、高端装备制造项目、装备制造配套项目等相关产业和集群。重点引进石油钻采装备、炼油化工装备、煤化工装备等石化重型装备制造项目;风能太阳能发电装备及电工电器、数控机床及专业装备、汽车制造、铁路及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汽车零部件配套、风力发电装备配套、轨道交通装备配套等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引进云计算产业、空间信息产业、电子信息产品产业、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等信息产业项目;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引进太阳能光伏产业、风电产业、分布式能源产业和智能电网相关产业等项目;生物医药园区重点引进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及健康产品制造、化学药制造、生物制造和生物医学工程等生物工程和新医药项目;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引进金属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新型储能材料、薄膜太阳能电池等方面项目。

  物流产业园区:依托20平方公里的新区“五园三中心”物流园区布局,重点引进仓储、货运、批发、生产服务等物流和市场类项目。

  行政文化中心园区、区域中心服务园区:重点引进文化旅游、金融、会展、总部基地、科技创新、商贸服务业、大市场、城市综合体等项目。

  科教研发园区:重点引进职业技术院(校)、专业及综合医院、科技研发基地、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引进特色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一体化项目。项目规划分则:按标准设立停车位工业项目,应以建设生产加工产品形成有效产出和税收的建筑为主;研发中心项目应有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证或批复;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不参与指标平衡)容积率>1.0;建筑间距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为基准(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间距为6米,钢结构建筑间距为10米);绿地率不大于10%。

  现代服务业项目中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5,建筑密度原则上不大于40%;机动车停车位标准,商业办公和商业零售0.8辆/百平方米,住宅1.0辆/户,超市1.0辆/百平方米。大市场项目,可配置适当比例的商务办公;必须配置商务酒店,鼓励配置星级酒店;综合容积率不低于2.0;不得建设单层;机动车停车位标准,不小于0.6辆/百平方米。

  入驻兰州新区的企业达产后(自竣工之日起,经过6个月的试产期即视为达产),单位面积税收总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亩,达产后税收总额低于10万元/亩的,不得享受《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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