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国函〔2011〕77号)和《国务院关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5号)精神,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特制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今后三年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深入实施、重点工程全面推开、重大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政策体制创新不断深化、海洋产业优化升级、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新区建设加快推进的关键三年,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为全面实现国务院确定的舟山群岛新区到2020年“国际物流枢纽岛、对外开放门户岛、海洋产业聚集岛、国际生态休闲岛和海上花园城建设初具成效”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力争到2015年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取得阶段性突破: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三年累计达到300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海洋产业发展加快,“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破,现代海洋产业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海洋生产总值1000亿元,与2011年相比年均增长17%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舟山港域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到4亿吨以上;海洋海岛在保护中开发,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持续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初步形成,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区域性服务功能明显提升,海上开放门户作用明显增强,军民融合机制不断成熟。
二、主要内容
2013—2015年重点实施五大行动:
(一)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快交通、能源、水利围垦、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增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三年计划投资1000亿元以上。
1.综合交通项目。加快建设与新区建设相适应的陆域、海洋、航空等综合大交通格局。力争建成舟山本岛快速通道(329国道舟山段改扩建工程)、舟山本岛南北主干道和主要经济大岛主干公路网;开工建设宁波—舟山港六横梅山疏港公路;加快推进岱山官山至秀山大桥及接线和配套码头工程。进一步完善提升陆岛交通网络和客货运枢纽,完成定海三江、普陀蜈蚣峙、新城长峙等客运码头扩(新)建工程。优化港口集疏运基地设施,完成蛇移门等重要航道改造和一批锚地、引航基地建设。实施普陀山机场扩能改造工程,大力推进通用航空建设。开展舟山本岛至上海北向大通道、岱山至舟山本岛疏港公路、甬舟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研究。
2.能源项目。建成六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舟山电厂二期等电源工程,规划建设舟山电厂三期电源工程。进一步完善新区配电网,提高配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加快建设220千伏舟山与大陆联网第二通道、500千伏舟山输变电、220千伏六横输变电、220千伏临城输变电、220千伏岱山输电线路改造等工程,完成舟山本岛与主要大岛的220千伏电网主骨架和舟山岛—岱山岛—衢山岛—小洋山岛—泗礁岛的多端柔性直流输电工程。
3.水利围垦项目。推进重要水源和引水工程建设,加快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分期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嵊泗从上海引水工程,推进一批海水淡化、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项目建设,加快舟山本岛河道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网整治改造提升,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大滩涂围垦和综合开发力度,基本完成钓梁、金塘北侧、小洋山北侧、六横小郭巨二期、朱家尖西南涂等围垦工程,全面启动岱山本岛西北侧、大小鱼山、樱连门等一批重大围垦工程,为新区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新的空间。
4.信息设施项目。推进智慧舟山建设,全面完成“数字舟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开发具有海岛特色的测绘与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基本建成云计算平台、船舶电子商务平台、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水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智慧民生工程、无线岛城工程、光网城市工程、海底光网工程、海洋数字图书馆等项目。
(二)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行动。坚持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海洋服务业并举、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重,加快建设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做大做强海洋工程与船舶、海洋旅游、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渔业等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现代海洋产业框架体系,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提升,三年计划投资1000亿元以上。
1.港航物流项目。基本建成国家原油储备库二期、鼠浪湖矿砂中转、大浦口集装箱二阶段工程、外钓油品中转、黄泽山油品中转、岑港天禄能源油品储运、实华二期、洋山申港石油储运基地三期、马岙液体化工储运中转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马迹山中转码头三期、六横煤炭中转二期、舟山LNG接收站、洋山国际中转物流园区、木岙集装箱码头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展大长涂油品储运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形成品种类别特色鲜明、交易模式创新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国际性离岸燃油(气)补给中心、全国性船舶交易中心、国际粮油集散中心。优化组建大型运输船队,打造我国“海进江”二程运输船队。争取到2015年,万吨级以上码头达到60个以上,海运运力保有量稳步增长,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到4亿吨以上,大宗商品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力争港口物流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
2.海洋工程与高端船舶项目。全面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惠生重工、太平洋海工二期、六横中远、长宏国际、金海重工等一批海洋工程项目建设。整合提升船舶制造业,研发制造高新绿色船舶,积极发展船配产业,适度发展绿色船舶拆解产业,提高船舶工业设计水平。力争到2015年船舶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其中海洋工程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推进东海油气后方服务基地和大洋勘探基地建设。
3.海洋旅游项目。积极推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抓好定海、普陀两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建设普陀国际旅游岛群,建成舟山群岛国际邮轮码头和一批游艇、海钓基地;加快东海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岱山秀山生态旅游岛、嵊泗原生态蓝色海岸休闲旅游度假带等一批新业态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朱家尖大型综合游乐园;开辟舟山至台湾海上航线。力争到2015年游客接待量达到35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50亿元。
4.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成摘箬山岛清洁能源研发试验基地、东福山风光柴储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龟山潮流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六横海上风电场等一批新能源项目,推进一批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启动杭州湾及岱山近海风电与潮流能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开展大洋资源勘探利用试验研究。加快推进国家海水淡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六横10万吨/日、岱山衢山镇2万吨/日等一批海水淡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5.海洋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舟山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成海力生集团和海中洲海洋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加大专业招商力度,努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生物与海洋医药产业基地。利用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临港制造业和大宗物资加工业,加快建成运达海上风机制造、加拿大帝国工业集团特种钢结构件、大型油矿砂开采设备、富通高端海底电缆、亚科高分子新材料、三亿SYD清洁柴油、中石油生物燃料乙醇、弘生3D显示屏生产基地等项目,积极推进海洋电子产业园建设。
6.现代海洋渔业项目。打造设施先进、装备精良的现代化远洋捕捞船队,基本建成西码头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和舟山本岛水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加快推进海外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舟山国际水产城。力争2015年水产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渔业产值185亿元,其中远洋渔业产值45亿元。
(三)重大平台建设行动。按照“一体一圈五岛群”空间布局,加快重大开发开放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临港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三年投入300亿元以上。
1.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成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口岸联检综合大楼、码头工程及作业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大力引进一批以大宗商品保税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临港制造业等企业入区落户。确保本岛分区在2013年全面建成并封关运行,力争衢山分区在2015年底建成封关。
2.舟山本岛北部临港产业带。进一步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本岛南部企业向北部临港产业带集聚,同时按照集约、高效、高端的要求,努力集聚发展临港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技术装备、海洋探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等一批高科技产业项目。发挥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产业转型升级先导区和海洋新兴产业集聚区,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洋产业基地。
3.舟山市科技创意研发园。建成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科技创意研发园(一期),发挥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海洋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和服务水平。扶持建设一批海洋科研基地和孵化器,支持国家海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设,加快国内外重大海洋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构筑我国新兴海洋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引进一批科技创意研发企业,发挥集群集聚效益,全面提升新区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水平。
4.港航物流核心圈。按照打造我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核心圈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深化规划和布局,围绕建设大港口、发展大物流、做强大加工的目标,加快启动岱山岛、大长涂岛、大小鱼山岛、衢山岛、大洋山岛等区域开发和建设。
5.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加快开展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前期工作,选择合适区域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园区,编制舟山自由贸易园区建设方案并积极向国务院申报,力争早日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四)打造海上花园城行动。按照低碳、生态、智能、宜居理念和舟山本岛“南生活、中生态、北生产”城市空间布局,建设海上花园城,力争三年投入400亿元以上。
1.建设舟山本岛南部城市功能带。加快本岛南部“退二进三”步伐,实施区域内企业搬迁或转型工作。推进一批功能区块建设,基本建成中央商务区、港航综合服务区、科技创意研发区、高教科研区、生态休闲区等;全面推进长峙岛、鲁家峙岛、小干岛整体开发。加快一批功能性建筑建设,建成新城港航国际大厦、新城中央商务区商业综合体、新城滨海创意媒体综合体等。构建海上花园城标志性景观,基本建成本岛南部滨海景观大道,结合桥梁、港湾、滩涂、岛屿等建设一批生态公园、旅游观光、休闲游憩等公共设施,营造南部沿海海上风景带,形成集交通、观光、生态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功能综合体。
2.积极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启动定海、沈家门、高亭、菜园旧城改造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分步推进、完善配套、综合实施的原则,选择一批示范区块和小区,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建设若干个样板小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力争到2015年完成旧住宅区拆迁改造8000套左右,综合整治老旧小区3500套左右,基本解决旧城区危房问题。结合旧城改造,实施本岛城区交通组织规划,加大交通治堵力度,加快推进旧城区各类管网入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
3.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重点是加快推进舟山本岛城乡一体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大中心城市辐射功能,推动六横镇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建设,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城中村综合改造。支持离岛离土渔农民进城安居就业乐业,推动市民化进程,推进具有海岛特色的城镇化综合改革。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市建成区规模达到66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到68.5%,在舟山本岛范围内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4.加快推进“美丽海岛”建设。创新海洋海岛开发保护模式,对重点海域、重点区域地貌和重点岛屿实施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入海排污总量。加快建设溢油风险防范体系和应急救援基地,严格落实海洋环境安全措施,有效防止海上污染事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设“森林舟山”,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各县(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区)基础上,争取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积极创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15年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五)改善民生行动。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新区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一批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三年投资超过300亿元。
1.努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工程,进一步强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三年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2万亩以上,完成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全面提高饮用水质量。实施惠民安居工程,三年新增廉租住房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经济适用住房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面积36万平方米以上。三年内改造农村住房6000户,实施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600户。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舟山本岛院前急救网络,完善卫生信息平台,合理布局建设舟山医院传染病房综合大楼,启动市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推进海洋健康城市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建设新城体育场和浙江海洋运动基地,积极打造舟山本岛休闲自行车道和绿色健身步道。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市、县(区)建设一批全民健身中心。实施民政基础设施工程,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敬老院改造升级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一批养老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和避灾点扩建等一批项目建设。加强海洋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气象保障工程。继续深入实施“强塘工程”,不断增强区域防汛防台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2.着力建设海洋文化名城。整合提升佛教文化、渔业文化、民俗文化、海岛文化等,形成特色鲜明的舟山海洋文化,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和提升一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完成舟山市媒体创意中心主体工程,启动建设新城大剧院。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快定海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性整体开发和利用。推进文化与产业、资本、科技深度融合,探索建立海洋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旅游、节庆、会展、创意等文化产业,规划建设国内一流的海洋文化特色公园。
3.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区域教育国际化水平,建设舟山外国语学校。加快发展海洋职业教育,加快建设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技工学校),大力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国际海员培养基地二期(舟山航海学校)建设,办好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市青少年体校迁建工作。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推进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支持浙江海洋学院发展为海洋学科特色鲜明的综合类大学。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舟山”、“法治舟山”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建立主题民情研判制度和网格维稳机制。深化居住证制度实施,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加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军民融合发展沟通协调机制,编制专项规划。
三、保障措施
进一步深化规划实施、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内外开放、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加强组织领导,为完成新区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完善规划体系。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落地实施工作。一是全力争取规划政策内容落地实施。对规划中已明确予以支持的政策要争取尽快到位;对规划中允许进行改革试验突破的政策要加快先行先试;对规划中表述比较原则的政策,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加快修编完成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编制产业、综合交通、能源、水利、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适当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用地方式和空间布局;加强规划间统筹对接,建立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的新区规划体系。
(二)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和权限,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适时实行新区和功能区扁平化管理模式,加快探索建立与新区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简便、有序有效的审批制度。二是创新用地用海用岛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新增8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三年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布局,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改进海域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建设海域使用权储备交易平台,实施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开展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和国家、省重点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绿色通道试点工作。三是创新金融和投资体制机制。积极向国家申报组建浙江海洋发展银行,争取设立浙江航运保险公司、舟山船舶金融租赁公司和区域性投融资平台。积极引进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加大建设债券发行力度。设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创业基金,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
(三)扩大内外开放。全力推进新一轮的内外开放,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内外开放新格局。一是推进口岸对外开放。力争在金塘设立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推进一批重大港口产业项目、航道和锚地对外开放。争取对国际海员、国际邮轮游客和国际旅游团队游客实现免签证,吸引国际邮轮或邮轮公司在舟山群岛新区登记注册。争取舟山机场扩容和开放。二是做强开放型经济。推进舟山船舶出口基地及海水产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争取建立国家级进口基地,加快建设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力争三年累计实际利用市外资金达到500亿元以上,其中外资达到15亿美元以上。三是推进与上海、宁波等长三角重点区域的合作。重点完善沪、甬、舟三地港口等合作机制,研究建设环杭州湾东方大通道。加强与宁波在陆向通道、供水、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对接和谋划。
(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加强人才培养,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一是增强海洋科研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快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中国(舟山)大洋勘探基地、国家海洋科技国际创新园、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等项目。积极争取建设浙江海洋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力争把舟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是加强海洋人才高地建设。实施“5313”行动计划,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加快推进“海洋人才特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际海员培养基地”建设,大力吸引和培养一批海洋类高层次人才,全面提升全民文明素质,深入推进实施 “百人计划”。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举全省之力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使舟山群岛新区成为我省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更加主动地支持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服务新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舟山市要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坚持大干、实干、苦干、巧干,全力当好新区建设的主力军。全省其他地区要积极呼应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在陆海统筹联动、规划编制衔接、基础设施建设共享、产业协作发展、科技金融支撑、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支持配合,实现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建立健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目标任务的时间节点和时序进度,加强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大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力度,形成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计划有力有序推进、不断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