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全文)

2013年05月09日 11:44   来源:政府网站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生态城市步伐,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带动力和影响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着力推动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与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与资产证券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与企业管理,促进优势企业集团、核心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放开搞活非核心骨干企业,调整退出劣势企业,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对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的引领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带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资本优进劣退原则。将国有企业改革调整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产业结构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功能完备、金融产业服务有力的构架和格局。积极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优势资源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集团、大企业聚集,使国有资本从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劣势企业中调整退出,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

    坚持政府引导、出资人主导、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出资人在企业调整重组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优势集团强强联合。围绕放大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强化产业链协同,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做优做强。

    坚持效率最大化原则。在企业调整重组中,加强对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员、经营方式、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深度整合,提高企业决策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发挥整体优势,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强化科学决策,整体规划,规范运作,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实现"三个一批",即:调整重组一批市管企业,使市管企业从56家调整到40家左右;放开搞活一批中小企业,清理退出一批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使国有资本行业布局从84个收缩到40个左右。全面推进核心主业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聚集内外部资源,打造200户核心骨干企业和800户优势中小企业;全面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重点集团至少拥有1家上市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超过40%。

    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打造10至12家品牌优、效益好的大企业集团,其中,2至3家进入世界500强,4至6家位居国内行业前列,1至2家市管银行资产规模超万亿,形成我市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重组整合,打造一批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重组整合,实现强强联合或优势互补。

    推动资源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打造一批品牌优、效益好、行业领先的大企业集团,加速构建北方经济中心。围绕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以天津港集团为依托,多种方式整合我市港口资源,以重点项目带动东疆、南疆港区快速发展,提升港口能级和水平,巩固世界一流大港地位;围绕建设北方物流中心,以物产集团为龙头,全面整合贸易、物流类国有资源,加大上游资源投资力度,联合央企等外部优势企业,形成集原燃料采购、中转运输、仓储、粗加工、物流配送、融资租赁为一体的完整服务链,提升物流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支持冶金、医药、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纺类优势企业加大重组力度,聚集核心优质资源,放大规模效应,强化产业链协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大型金融、投资、商贸旅游类企业资源整合,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完善业务板块,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与效益水平。加大国有资本对地方金融企业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培育金融龙头企业。

    推动资源向城市基础设施、民计民生与公用事业板块聚集,打造一批运营高效、保障有力的公益性企业,增强城市载体和服务功能。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鼓励城市基础设施、区域开发、保障房建设、交通、能源、食品等国有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开展同类资源并购重组,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整合国有资源,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打造现代化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进一步增强水、热、气、电安全保障,确保粮油产品稳定供应,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百姓生活品质,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深化产融结合,聚集我市优质资源,通过重组整合,打造五大产业金融服务及资本运作企业集团,助推产业发展。做实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打造境内外资本运作平台;组建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打造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做实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打造金融企业投资平台;组建商品交易服务集团,打造商贸金融服务平台;组建海泰科技金融集团,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有实力、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提升国有企业资本运作水平,拓宽融资渠道和规模,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配套金融服务支持。

    内部重组与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相结合,推动自身难以实现良性发展的企业与优势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对难以整合的调整为由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市国资委不再直接监管,并积极引入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实施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吸引增量资本,盘活存量资产,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和企业。

    (二)全面推进放开搞活,形成一批体制机制灵活的中小企业。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兼并收购、区县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带动作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逐步退出控股地位,使中小企业的股权结构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市场竞争力更强。

    (三)大力推进清理整合,退出一批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推进低效资产和"壳企业"的盘活清理和平稳退出。属于低效资产范围的企业,原则上应整体退出,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方式。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和"壳企业",可采取依法破产、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对净资产大于零的企业,可采取股权转让、引入外部投资者改制、合并、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的清理盘活。加大支持力度,建立保障机制,以集团为单位,通过实施培训、转岗再就业等途径,对退出企业职工进行妥善分流安置,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核心骨干企业和优势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围绕主业发展和完善产业链,整合集团内外部优质资源,促进资源向各业务板块核心骨干企业聚集,做强做大核心骨干企业。对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重要基础设施、优势支柱产业、金融等领域的核心骨干企业,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对其他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骨干企业,保持国有经济适度控制力。加强与世界500强、央企和有实力的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推动核心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革,引入资金、技术、品牌、管理等优势资源,提升竞争实力。围绕为核心骨干企业提供协作配套服务,加快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中小企业改造升级,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以及战略投资者等社会资本入股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打造三层级"专、精、特、新、优"中小企业集群,形成与二层级核心骨干企业梯次发展格局。

    (五)加快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推动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组织好优势企业和优质资产上市。按照培育一批后备企业、上市一批优势企业、重组一批上市公司的思路,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鼓励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现核心业务资产整体上市。结合核心骨干企业和优势中小企业改革发展,集团要确定上市后备企业、作出上市进度安排,把企业主业做大、实力做强、业绩做优、管理做规范,为上市奠定基础。积极推动已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首发、借壳等方式实现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增发配股、资产置换、收购等方式,加快推进集团核心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为集团优质资产聚集和主营业务发展的主要载体。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提升整体实力。对产业发展前景欠佳、资产质量较差、赢利水平低的上市公司加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重组和债务处置力度,提高经营业绩,恢复其再融资能力。

    利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推进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产权交易市场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推进资本合理流动,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管理规范,提升企业公众形象,为上市融资奠定监管基础。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拓宽融资渠道,用好用活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私募债、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发挥好资本运作平台功能。由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筹运作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津联集团境内外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大境内外融资力度,探索和创新投融资平台的运营模式,通过境外分拆上市、设立产业结构调整基金以及多种金融工具融资,加大对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投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壮大。

    (六)深入推进管理提升工作,提升我市国有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有效制衡,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强化母公司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结构调整、财务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实现母子公司战略协同,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实施企业扁平化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压缩管理层级,缩短产权管理链条,市管企业的法人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层以内。瞄准国内外同行业一流企业,持续开展"对标进位",查找管理短板,重点推进投资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基础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推行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形成独具特色的竞争优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安排以及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天津银监局、市外汇管理局、天津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各企业集团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统筹谋划本企业深化改革的具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抓好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把支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跟踪服务,加快工作进度,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支持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国家及我市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要认真落实到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石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