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为了科学制定未来五年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省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对“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从国内外的大势看,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向我国中部转移加快,特别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在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推进改革开放等方面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从省内看,近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致力于体制机制环境和工作思路创新以及各级干部清廉务实作风的培养,为加快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传统产业的优势得到发挥,新的增长点加快形成,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谐湖北建设加快推进,特别是全省上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这将为湖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因此,我们完全有条件在未来五年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必须进一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坚持以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努力构建和谐湖北。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认真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前进中的突出问题,开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台阶,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纲要(草案)》提出了未来五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中,既有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也有能耗下降的约束性目标;既有经济建设的目标,也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目标。这几个方面的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里,我着重从四个方面作几点说明:
一是努力实现全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不动摇,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纲要(草案)》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即:力争“十一五”时期,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的基础上,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全省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二是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必须通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纲要(草案)》重点围绕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发展区、现代物流中心区建设,就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三是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更加重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变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纲要(草案)》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以及控制环境污染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
四是努力构建和谐湖北。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纲要(草案)》特别突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等,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400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提出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充分体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科学发展,是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一条主线。确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必须体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充分体现中央对湖北发展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视察湖北时对我们的工作寄予了殷切期望,明确提出要“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温家宝总理2004年、2005年在武汉和长沙主持中部省份座谈会时,提出中部地区要建设现代农业和商品粮基地、能源和重要原材料基地,发展大流通,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这些重要指示和战略定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充分体现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先后提出了“努力使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把湖北建成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高新技术发展区和现代物流中心区”,以及“五至七年有大的变化”等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贯彻。同时,乘势而上、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和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
四是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比较重,深化各项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等等,都需要一个适宜的、较快的、高质量的增长速度。这些目标的提出,是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和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审慎确定的,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是加快实现湖北振兴崛起的关键举措。《纲要(草案)》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目标和措施:一是做强做大支柱产业。重点支持汽车、钢铁、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调整和发展,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产能,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群,培育形成4-6个年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大产业。汽车工业:全力支持东风汽车公司加快发展,2010年,汽车整车生产能力超过130万辆。钢铁工业:重点支持武钢、新冶钢等骨干企业优化品种结构,加快发展高附加值产品。2010年,钢和钢材生产能力达到2200万吨以上。石化工业:重点推进武汉乙烯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发展乙烯及下游产品;加快磷、盐矿资源的深度加工和系列产品开发。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支持光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新型电子元器件和激光加工设备等领域的研发制造。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船舶、发电和输变电、数控机床、环保机械及成套设备等加快发展,增强系统设计和成套供应能力,提高数字化和本地化制造水平。二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围绕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节能降耗,广泛运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抓好食品、纺织、建材等产业的改组改造和发展。三是加快现代制造业聚集区和高新技术发展区建设。大力支持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力争2010年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进一步提高各类开发区的发展水平,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体制、机制、科技和管理创新,努力将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和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武汉经济开发区建成全国主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之一、重要的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生产基地,将襄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轻型车、轿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支持武汉石化工业园、宜昌化工工业园、十堰白浪汽车工业园、仙桃无纺布制品工业园等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加快培植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支持军工企业民用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和与地方合作项目建设。四是着力培育大企业和精品名牌。大力支持有竞争力的大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形成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30家、过10亿元的60家。加快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培育100个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三位的拳头产品。
(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200元以上。
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在粮食主产区建成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水稻和小麦优质率达到60%以上,力争粮食产量稳定在2300万吨左右。加快发展畜牧业、水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进科教兴农,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任务,更新改造一批大型排涝灌溉设施。
二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农业税全免后农业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和“小三场”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安置机制。稳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改革与发展,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全面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选,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三是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实施“百镇千村”工程,突出抓好100个重点镇和1000个示范村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坚持产业兴镇,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快农村道路、电网和信息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和沼气池等工程建设,2010年全省使用沼气池的农户增加到300万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重点加大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用于乡镇农技推广、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文化事业、计划生育的投入增长1倍。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血吸虫病群防群控,有效控制血吸虫病流行。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五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提高非农收入比重。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转移80万人以上。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和对口帮扶,加强老区建设,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