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派:绿灯用数字跳秒
有市民对此建议,推广使用部分路口安装的有倒数秒的红绿灯,这个设施很实用。网民“车迷人”就认为闯黄灯罚也行,“我希望红绿灯上换上用数字跳秒来显示,如绿灯时用绿色数字来跳秒,红灯就直接显示红灯。”
能不能直接取消掉黄灯?有市民认为如果闯黄灯违法,那还是取消好了。“红灯亮之前绿灯闪6下警示不就行了,何必搞那么复杂?”深圳网友“深兔宝”建议:“深圳这边主干道上大多是数字显示红绿灯,中间没有黄灯过渡,这倒反而方便,值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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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
黄灯一直闪烁,是过还是不过?
就在城内热议闯黄灯的同时,有市民提出,如果交警部门要启动闯黄灯开罚,是否应该先把目前的交通设施调整完备之后再进行呢?
市民梁先生报料称,在广州南岸路转入东风西路的右转弯处有个交通灯位是一天到晚都亮着黄灯,并且绝不会转灯。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路口没有红绿灯,只一直闪烁着黄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通过时都是车多则车走,人多则人行。路人李姨说:“这里一直都这样,没听说过黄灯不让过,小心点就行啦。”
一位在附近执勤的交通警察说:“黄灯就是注意地过嘛,这里又没有其它灯,难道还能不过吗?”
对此,车主罗先生上微博吐槽:“我住番禺雅居乐,兴南大道与番禺大道的交通口只要过了晚上10点,就不再亮红灯和绿灯,只有黄灯在闪,而且一直闪到第二天天亮,难道车也要等到天亮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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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灯案始末
2010年7月20日上午,在浙江海盐某司法所工作的舒江荣驾驶小型轿车,在海盐县武原街道勤俭路与秦山路交叉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记录,黄灯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越线继续行驶。次日,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其闯黄灯,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
2011年7月11日,舒江荣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但舒江荣认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因此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并无法律依据。
事后,舒江荣上诉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海盐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判决舒江荣败诉。舒江荣不服,向嘉兴中院提起上诉。舒江荣诉称,被上诉人没有提交他违反交通信号管理的禁止性规定。而一审法院根据“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一准许性的法律规定,推理得出“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的结论,不成立,因此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今年2月29日上午,嘉兴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4月6日依法作出判决,维持原判,上诉人舒江荣败诉。
交警
回应
广州还没有开罚,闯黄惹祸并不少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闯黄灯”究竟违法与否,各地的态度也是不尽相同的。
北京市专盯“闯红灯”的,对于闯黄灯不视为违法,也不进行处罚;而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的,处以200元罚款。在山东济南和湖北武汉则更加严厉———按闯红灯处罚。济南“按闯红灯算,罚款200元扣3分”;武汉交警发现“闯黄灯”罚100元,扣3分。
那么,在广州是否会对“闯黄灯”进行处罚呢?广州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广州并不存在闯黄灯一说,在红灯亮起后冲红灯拍摄设备才会起作用,在红灯亮起前已经超越停止线的车辆仍可通行不被拍摄,更不存在闯黄灯一说,黄灯是交通信号灯的一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机动车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根据目前抓拍冲红灯设备的工作原理,只有红灯亮时启动的车辆仍通过了停止线的,设备的快门才会启动,产生拍照。换句话说,在黄灯的3秒过渡期内,设备不会拍照。”
不过,该负责人强调,按照交通规则,当黄色交通信号灯亮起时,已通过十字路口停止线的车辆,可在安全的情况下通行;而未通过车辆停止线的车辆,应减速停车。不过,目前广州暂未启动电子眼对闯黄灯现象进行拍摄,也未对闯黄灯的车辆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冲黄灯已成为引发路口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黄灯亮仍向左转
肇事赔偿近万元
记者采访多名车主并没有找到因闯黄灯而被处罚的例子。但事实上,在2011年,广州就有车辆因为闯黄灯发生交通事故。
2011年5月初,广州石排的黄先生驾车上班,行至X194市道石横路下沙路的一个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刚好转为黄灯,于是他闯黄灯向左转,结果与一辆现代轿车发生碰撞。交警到场后,黄先生认为,他转弯时刚好还是黄灯,应该不算交通违法吧?交警解释,闯黄灯和闯红灯一样,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并认定黄先生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为此黄先生要承担近万元的赔偿。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