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历史名城 如何适应现代生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河南:历史名城 如何适应现代生活

2012年05月09日 14:07   来源:人民网   杨 彦 李浩燃 刘鑫焱 徐元锋 王汉超

    大同,这座有2300多年建城史、400多年建都史的北方城市,是我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然而近几十年来,其声名却更多地与“煤”相关。用市长耿彦波的话来说,大同“有历史没文化”,大同人“抱着金碗没饭吃”。古城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后,大同把明城墙以内3.28平方公里的古城全部划定为保护对象,并把保护区域扩大到4.8平方公里。凡在该区域内对古城风貌造成严重破坏的多层建筑,全部列入拆除范围(目前已拆除800万平方米)。同时,启动明城墙、华严寺、善化寺等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修复工程,完整恢复传统里坊格局和四合院。“梦回北魏”,成为大同古城复兴的追求。

    但大拆大建还是引来争议,有的项目甚至被国家文物局一度叫停。原因在于,耿彦波要修复的不仅仅是单体建筑遗存,还要恢复当年的整个建筑群,而其中的许多部分早已烟消云散。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但耿彦波坚持认为:“其实,我国得以传承下来的古建筑绝大部分都经过了维修加固,或重大修缮,或重修复建。”他说,关键在于区别“文物造假”与“修旧如旧”。而大同始终遵循“修旧如旧”的基本原则。

    可是,历史资料的缺失、传统工艺技术的失传,“修旧”真能做到“如旧”吗?“真理永远在路上。”耿彦波这样作答,“政府要有长远眼光,不能让有价值的城市平庸化。我们想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趟出条路来。”

    相较于大同,洛阳的城市规模更大,而发展空间却显得局促。原因在于,洛阳的地面遗存少,遗址却十分丰富。在洛阳,如何处理好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是始终考验城市规划者的一道难题。

    在洛阳市文物局副局长余杰的办公室,他颇为自豪地向我们介绍,1982年通过的国家文物保护法,就体现了“洛阳工作方式”的精神,即大型基建工程,首先应开展文物普探和文物发掘,之后才能进行基建项目审批。“除‘考古先行’外,‘规划先行’也是洛阳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坚持的一大原则。”余杰说,“早在上世纪50年代,洛阳就避开老城建新城,创立了城市规划的‘洛阳模式’。当时,政府规划建设涧西工业区,有意避让了东周王城、隋唐洛阳城和金元旧城,体现了自觉保护地下文物、遗址的理念和思路。之后,三期、四期城市总规的编制、修编,也始终坚持这一理念。”

    洛阳人称“五都荟洛”,在洛河沿岸、东西不足100公里的范围内,分布着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遗址、东周王城遗址、汉魏故城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等五大都城遗址。同时,北有邙山陵墓群,南有龙门石窟,遗址数量多、体量大,为避开这些遗址,洛阳形成了特有的组团式城市规划形态和布局。对着一幅洛阳市城市规划图,崔玲向我们讲解:“你们看,这座牡丹大桥是不是这样直过来修更好?但为了避免跨越隋唐洛阳城里坊区,就向西绕着修了。”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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