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发布新一期政府公报,其中《深圳市2012年改革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透露,深圳今年深圳将力推22个改革项目,其中包括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一直饱受社会诟病的养老多轨制有望在深圳破冰。
《计划》中提出,深圳将积极研究探索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养老保障体系,研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既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又体现公务员职业特点的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务员退休待遇,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同时统筹研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深圳,改革的先行者
目前,我国长期实行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即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而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吃皇粮”。同时,二者实际发放的养老金待遇存在差距。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梅表示,中国养老制度“双轨制”造成劳动者间的不平等,深圳此次探索是保障社会公平的需要,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巨大进步,对全国具有借鉴意义。
深圳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探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始,深圳率先在全市铺开聘任制公务员试点;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深圳;2010年,深圳率先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而深圳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亦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而深化,从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到委任制公务员逐步推进。
据了解,深圳市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目前,深圳全市近3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全部参加。聘任制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为每月工资的18%,其中单位缴10%,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
本次改革,深圳将充分借鉴香港、新加坡及欧美的先进经验,在既有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攻坚,让饱受诟病的双轨制在深圳彻底“破冰”,通过“并轨”打通机关和企业间交流的真正瓶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
饱受争议的养老“双轨制”
事实上,对于养老“双轨制”的争议从未休止,既有坚决拥护“双轨”的深圳改革“反对派”,也有支持“并轨”,一直为深圳加油打气的铁杆粉丝儿。
毕业于中山大学的小楚(化名)在2010年年末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经过前后近半年时间的筹备、笔试、面试,终于在2011年的7月,跨入了广州某国家机关的大门。“当时是从300多个人中选1个人,竞争非常激烈。”小楚回忆说。
小楚告诉记者,能通过考试进入“体制内”的人,绝大多数都是百里挑一的精英,这些人如果进入企业,无疑能够拿到和做公务员一样甚至更为优厚的待遇。“很多人在毕业七八年之后年薪过50万甚至近百万。”小楚认为每个职业都有各自的优劣,不能只盯着公务员的利益,“看到好的,就要削减。”
在他看来,由财政为公务员群体养老并无不妥,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而且人才素质也“对得起”高薪酬,同时,绝大多数时候,公务员的福利被外界“神化”了。“事实上,现在公务员的各种福利都在被压缩,而且国家和地方一直在推进各种改革削减公务员待遇,如果再自己交养老保险,那无疑会削弱公务员这个职业的‘性价比’”。
和小楚同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的小王就职于广州某民营企业,月薪8000,时常加班。小王说,深圳的公务员改革很有开拓性,缩小了企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差别,保障了公平。“都是一样的努力工作,为什么公务员就可以高人一等,不交保险还能享受很高的退休待遇?”
“公务员养老应当也必须纳入一轨制。”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律师梅春来表示,中国养老“双轨制”存在不公平性,公务员在中国属于“高薪酬高福利”阶层,绝大多数公务员收入高于企业员工,他们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却享受优厚于企业员工的养老待遇,形成了公务员的 “隐性福利制度”。
“‘双轨制’在法理上也是没有依据的。”他说,公务员没有像普通员工一样履行缴纳养保险的义务,却享受领取高于普通员工养老金的权利,“这是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
他认为,从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角度来考虑,公务员有较高收入是可以允许的,但是这种较高收入不能触及到养老保险的领域。
梅春来说,“双轨制”是对公务员养老制度与企业员工养老制度的分割,这种分割会形成公务员与普通民众群体之间的对立。而当前民众因养老金将延长缴纳年限、延迟领取时间所产生的意见,根源也来自于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公务员体系与普通民众体系产生的分割和对立。
(责任编辑: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