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财产如何不侵犯个人隐私?
“公示规定出台后,我是拥护的!”作为淮安市淮安区委宣传部的一位副科级干部,谈天告诉记者,如果需要,他会毫无保留地公布自己的全部财产。“都是我和妻子合理合法的收入,很透明,一点负担都没有的。”
谈天说,财产公示后,像他一样,区里的绝大多数党政机关干部都表示赞成,但这并不能排除一点问题都没有。“呆在机关里的,不排除家里有有钱的人。如果他们的财产很多,几百万上千万,你让他全部拿出来申报,即使是家庭其他成员光明正大的收入,拿到报纸、电视上广而告之,全区、全市的都知道了,也有压力啊?恐怕今后连走路都要小心了!”
“还有就是,这些涉及个人和家庭隐私的材料曝光后,如果被人滥用、冒用,用来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怎么办?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董灵翔说,由于个人的公示需要而导致全家的“金银细软”暴露于众,对于有大量合法收入的人和家庭而言,无论是人身和财产的确是一种潜在的不安。如何将这种个人信息控制在反腐监督的范围内,也是在制定执行细则时须考虑的。上级组织有责任要求干部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同样也有责任将这些信息控制在一个安全范围内,确保谨慎使用这些资料,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不附带催生另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