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高温津贴标准在2007年确定的每人每天8元-10元的基础上,从今年6月26日起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12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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