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海月饼生产企业集体承诺,对出厂的不合格月饼“退一赔十”。记者殷立勤摄(资料图片)
随着中秋佳节临近,一场覆盖全市200余家月饼生产企业的警示教育大会昨天在市质监局召开。会上,本市月饼生产企业集体承诺对出厂的不合格月饼,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将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会上还透露,最快在本月底,一张食品安全“电子地图”将上线,届时市民可方便地查询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的各项信息。
生产违规并非只有“盼盼”
从近年来抽查情况看,本市生产的月饼质量总体较好,去年全市96家生产企业的106批次月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9.1%。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巢强国对上海盼盼食品违法生产“回炉”月饼进行了通报,该企业在生产场地外设置非法加工窝点,使用回收原料生产月饼,其部分原料甚至是两年前的“存货”。对这种故意违法行为,目前质监部门已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媒体曝光,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都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在近期的月饼生产监管中,质监部门不仅发现像上海盼盼食品这样在厂区外设置非法加工窝点从事违法生产的行为,还发现个别企业负责人将宿舍楼出租给其他人员从事违法生产活动。“这种为无证生产加工窝点提供生产场所的行为,出租人如果明知承租人违法的,将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出租人对承租人不知情,也会对企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巢强国表示。
豆沙月饼要标明豆类原料
针对有消费者反映一些高星级酒店销售的月饼,在包装盒上很难找到生产厂家信息这一情况,市质监局明确表示,月饼生产企业在接受委托加工时,受委托企业必须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接受委托生产食品,并向所在地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按照上海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受委托企业还应当在受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中,标明自己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礼盒装的花色月饼,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要以最早生产的那一种(个)为准;豆蓉、豆沙月饼要标清楚具体用的是哪种豆类原料……昨天的警示教育会上,市质监部门结合月饼质量易发问题的环节,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说明。质监部门特别提醒,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企业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今年要制作新版标签的,建议按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做好营养标签的标识。此外,今年上海加快推进食品过度包装立法工作,相关地方法规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月饼国家标准中,也对月饼限制过度包装做出了硬性规定,企业应自觉抵制过度包装行为。
缺席“一把手”将被强制培训
全市200余家月饼生产企业“一把手”还在会上签订诚信生产承诺书。市民发现其生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生产的月饼存在质量问题,都可拨打12365质监举报热线,出厂的月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将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不过记者注意到,昨天的警示教育会上,绝大多数月饼企业负责人到场,但仍有4家企业缺席,还有部分企业委派了品控部负责人等前来参会。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予以批评,并表示将对缺席本次会议的“一把手”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脱产”培训。记者看到,即使在场的企业负责人也并非全神贯注,部分代表会议中瞌睡连连。
市质监局表示,本市月饼生产质量监督抽查从7月份已经陆续展开。从本周起,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对本市月饼(包括月饼馅料)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新闻晨报 记者 张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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