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种门诊特殊病种纳入城镇医保
据了解,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要求达到50种,各市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逐步扩大保障病种,并在全省普遍开展了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我省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4.糖尿病;5.原发性高血压病;6.多耐药肺结核;7.精神分裂症;8.肝硬化(失代偿期);9.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10.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1.脑梗塞后遗症;12.脑出血后遗症;13.慢性活动性肝炎;14.系统性红斑狼疮;15.白血病;16.癫痫;17.慢性心功能不全;18.帕金森氏病;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支气管炎;21.甲状腺功能亢进;22.肺源性心脏病;23.心脏起搏器术后;24.慢性肾小球肾炎;25.肾病综合征;26.肺气肿;2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8.慢性肾盂肾炎;29.慢性胆囊炎;30.心肌病;31.脉管炎;32.慢性阻塞性肺病;33.运动神经元病;34.风湿性心脏病;35.高脂蛋白血症;36.胃和十二指肠溃疡;37.粒细胞缺乏症;38.硬皮病;39.银屑病;40.皮肌炎;41.视神经萎缩;42.慢性肾功能不全;43.慢性骨髓炎;44.甲状腺功能减退;45.股骨头坏死;46.血友病;47.支气管哮喘;48.恶性肿瘤门诊用药;49.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50.抑郁症门诊使用抗抑郁药物。
尿毒症等重特大疾病将补偿90%
据媒体报道,卫生部日前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卫生部表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继续降低居民的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尿毒症等8类大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肺癌等12类大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
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