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26日提交审议。记者27日走访东莞外商发现,该条例中对欠薪逃逸的企业家个人信息将予以公开的新规定引起了东莞外商的热议,有外商认为应该对劳资两方有恶意引起劳资纠纷的个人信息,都予以公开。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26日提交审议。该草案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方面作出新规定,对欠薪逃逸的老板,将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其个人基本信息。草案还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东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翟所领表示,对于在网上公布欠薪逃逸企业家个人信息的条例,他非常赞成,因为这样才能让那些有心一走了之的企业家有所警惕,也促使他们更用心去解决企业问题,用心经营。
翟所领指出,目前除了有资方恶意欠薪逃逸的现象外,在劳工方面,也存在一些工人恶意煽动,造成劳资纠纷,从而逼迫工厂赔偿或涨工资的现象。他希望劳动部门能从劳资双方共同去规范,把一些故意不断转换工厂,再通过闹事等恶意行为,讹诈企业的劳工的个人信息也相应进行公开,让企业在选择员工时可以避免招聘到这样的人,从而稳定企业的经营。
东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黄日荣表示,商人都是想着成功才做企业的,现在由于经济大环境不好,企业实在经营不下去才关门,也有他们的无奈。基本上90%以上企业倒闭都是迫不得已,但也不排除少部分无良企业故意欠薪。对于政府出台这样的新规定,他可以理解,因为现在由于企业欠薪逃逸已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政府也是无奈之举,但他认为这个规定的作用可能不大。他希望政府还是要从根本上出台政策,帮助企业稳定经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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