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2012年)前三季度天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1%,但涨幅较上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涨幅比上月(9月)回落0.3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今年1月天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3%,其后各月同比价格涨幅基本呈逐月回落态势。
据调查,影响今年前三季度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上年价格变化的滞后因素影响较大。据测算,在居民消费价格3.1%的涨幅中,今年涨价因素影响约为1.0个百分点,上年滞后因素影响约为2.1个百分点。
二是食品类、衣着类价格上涨拉动总指数上涨。1至9月食品类价格累计上涨7.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2.2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71.0%,依然是拉动总指数上涨的最主要动力。今年衣着类价格上涨9.0%,影响总水平上升0.7个百分点,也是促使CPI走高的原因之一。
三是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推动市场物价走高。一方面食品、住房等基本生活费用增加,另一方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改善社会保障和福利等举措使得劳动力价格上涨,造成企业用工成本增加,同时原材料及能源价格上涨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最终带动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渤海早报)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