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改革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为务工者发居住证

2012年12月10日 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宋洪涛 田和新

图为在琼民工已将暂住证换发为居住证。 田和新 摄

图为陵水县光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到辖区上门登记。 田和新 摄

  海南省改革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为在琼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取消原来的《暂住证》。10日,海南省政府在陵水县举行首批居住证颁发仪式。当日,在陵水、琼中两县共发出1100张《居住证》。

  海南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李富林表示,这是海南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省流动人口谋实利、办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他说,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正式颁发,就是要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就业、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力争早日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使流动人口“无隔阂、融得进”。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在造型上与《居民身份证》相近,正面清楚的写着“居住证”、居住证号码及发证机关,另一面,详细记录了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原居住地、现居住地等个人信息。

  《居住证》采用二代身份证的技术,即一人一号“一卡通”,内置芯片将存储流动人口更多的个人信息,正在运行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对其实施动态服务和管理。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居住证持证人逐步享受居住地居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待遇,居住证持有人可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等。

  海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在全省部署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力争明年内在全省范围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制度。(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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