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已做好准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驾考新规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已做好准备

2012年12月26日 08: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王文英 通讯员郝晋薇

  加强驾驶人日常教育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123号令完善了驾驶证审验制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并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关键词:审验

  问: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如果没有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以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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