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已做好准备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驾考新规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广西已做好准备

2012年12月26日 08: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王文英 通讯员郝晋薇

  建立驾驶证降级制度

  123号令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降级。降级制度实行逐级降低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关键词:车型

  问: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答: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关键词:降级

  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23号令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的依据。只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记分、事故和审验记录,才作为降级的依据。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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