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制定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就业、医疗保险、养老等多个领域将实施新计划。
2013年民生目标数据
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0%,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880万人、3600万人、1338万人、1450万人、1300万人,主要险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城乡居民养老将“一视同仁”
昨日,省人社厅农保处处长徐庚乾透露,今年将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去年9月27日,13个省辖市已完成‘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上的合并实施,但每个市的标准不一;去年年底,已草拟了具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并征求了13个市的意见,近期将与省财政厅商讨,并送省政府审批后出台。”
徐庚乾介绍,2010年江苏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农民可以领取养老金了;2011年7月份实施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即“城居保”将城镇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纳入到了养老保障体系。“现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数达到了1479万,参保率达到99.78%;基础养老金的领取人数达到879万,领取率为99.96%,基本上是应保尽保,应领尽领。”
徐庚乾表示,城居保和新农保在制度模式和政策框架等方面基本上保持了一致,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结构也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现在城居保的缴费标准是从100元到1200元12档,新农保为100元至600元6档,统一后将在城乡居保12档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档次,鼓励长缴多缴,满足不同经济条件居民的需求。”
继续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
据介绍,江苏企退人员养老金将从1月起上调,目前省人社厅、财政厅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待省政府和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复后实施,全省在3月底前发放到位。
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
今年,江苏将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此外,2013年工作目标中也明确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达95%以上。
据介绍,省人社厅将与其他部门一起,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竞争性调任。另外,还将探索在行政机关内推行竞争性转任,进一步完善面向基层公开选拔机制,让大批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省属单位。
启动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启动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江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的操作办法正在研究中。记者了解到,江苏今年还将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在各市与省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刷卡即时结算。
“到今年末,全省将有3000万人持有国家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到‘十二五’末持卡人数达4900万人。社保卡统一了,今后,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以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也就方便了。”省人社厅信息中心主任张斌峰介绍说。
再开发5000个基层公益岗
据介绍,2012年江苏共开发了5000个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和2.04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今年将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1年开始,连续3年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这1.5万个岗位均由政府出资开发,包括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公共卫生等3大类。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