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不可坐等观望

2013年01月29日 16:19   来源:湖北日报   艾丹
    官员财产公示,有别于普通人家的财产公开,是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晾晒的一种方式。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遭遇争议、不解、排斥是必然的,如果因此就搁置、就等待、就观望,坐等反对者转变观念,那无疑难以增强民众对遏制腐败的信心,难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近日,“房叔”“房姐”们频频曝出,公职人员身份,与收入不成比例的神秘巨额财产,让普通人大感“伤不起”。人们对隐性腐败的焦虑达到又一个高点。

    尽管社会对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高涨,但依然面临现实的阻力。1月24日,一位广东省两会代表称,“官员也有自己的隐私权,需要保护。纪检部门本身已经有各种手段监督官员,向公众公开官员财产不一定是最佳方式。”

    公开透明,也是主动请人民进行监督的一种姿态。敢于向公众公开至少表明了不怕监督的底气。而这样的底气,并非人人都有。

    反腐越推进,越要敢于涉深水,破坚冰。对于官员财产公开,为什么有人有迟疑有担忧,正是因为这其中真真切切触及到了“既得利益者”敏感的神经。尽管我国对领导干部有向组织申报财产的规定,但由于审查、问责等配套措施的缺失,导致“公开多少算多少”,没有人深究也难以深究。说到底,缺乏人民群众的监督,向组织申报也就难见成效。

    尽管官员财产公示不能包治百病,它推进之艰难,试行之坎坷,也从侧面印证了其对于腐败的强大杀伤力。纵观世界,早在200多年前,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个制度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否涉及隐私权,这个问题要辩证分析。诚然,政府官员作为自然人的隐私权理所当然应受到法律保护,而他们的可能影响到政治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理应为公众所知悉。恩格斯说: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隐私甚至阴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官员财产公示,有别于普通人家的财产公开,是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晾晒的一种方式。

    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为历届中央领导人所重视。新一届中央领导人近期也密集地强调反腐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言铿锵有力,“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魄力强大无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更是凸显了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坚定决心。那么,在现实层面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呢?关键在于完善反腐的制度性建设,请人民监督,请社会监督,请法律监督。

    面对反腐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自我净化依然是根本,外部监督同样不可少。反腐如果总是依靠网帖的意外“揭秘”,那说明常规的反腐机制选择性失灵。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已经被唤醒,权利意识也在增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成为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遭遇争议、不解、排斥是必然的,如果因此就搁置、就等待、就观望,坐等反对者转变观念,那无疑难以增强民众对遏制腐败的信心,难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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