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广西居民钱包有多鼓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透视"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广西居民钱包有多鼓

2013年02月01日 10:52   来源:广西日报   莫艳萍

  透视“城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焦点:患贫,亦患不均

  很多人在网上吐槽收入不公,不同群体间收入差距过大。

  对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最不能容忍、影响最坏的是由腐败等产生的非法收入以及行政性垄断等产生的不合理收入。因此,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控高、扩中、提低”的收入分配改革要求,应通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严肃纲纪,确保执政队伍清正廉洁,加快和深化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措施,解决好由腐败而产生的非法收入以及垄断行业的不合理收入特别是其中高管人员的畸高收入,有效遏制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调节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将从4方面入手:

  ——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健全完善预防企业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对解决拖欠工资不力引发影响稳定的群体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有工资增长潜力但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分配关系严重失衡、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取消企业及其经营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其信用要进行严格监控。

  ——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宏观调控指标,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经济发展、职工工资水平、行业平均利润率等因素,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的方式,依法确定本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除因效益严重下降经工资集体协商后可适当降低工资外,都要保证职工工资适度增长。

  “十二五”期间全区生产经营比较正常并已建立工会的企业都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全面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状况,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每次调整的增长幅度在15%以上,严厉查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纠正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利用最低工资标准变相压低职工工资的行为。

  ——健全企业劳动标准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企业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使企业制定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水平达到或接近本地区同类型企业的平均水平。

  着力点:多项措施齐发力

  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两会提出,广西将从多方面推进收入倍增。

  ●措施1: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劳资共决、兼顾并重、调高保低、同工同酬、公平公正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快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2013年将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5%以上。加强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机衔接。

  ●措施2: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将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今年,全区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将增加20元。加强对城镇低保对象再就业的培训,对有创业意向的低保对象提供相应的引导帮扶。

  ●措施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增长机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成果,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水平的增长幅度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待遇差异过大的问题,营造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将配合自治区财政厅部门建立公务员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定期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工作绩效和消费价格指数变化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加快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属地政策,妥善解决同一地区不同层级政府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差异问题。

  建立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定期根据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工作绩效和消费价格指数变化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调控线。

  ●措施4:创新服务民间投资方式,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积极发展创意机构,大力发展城镇第三产业,增加居民经营净收入

  多渠道促进城镇居民增收。落实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行政规费减免等政策,力争每年新增微型企业2万户,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建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意机构和中介机构,力争2013年达到8000家。

  ●措施5:坚持消费制度转型与城镇职工工资货币化改革同步推进

  推进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改革,大幅度削减福利型、供给型、集团型消费,拓展职工工资范围,提高职工工资。

  ●措施6:发挥好税收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作用

  将灵活运用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调节收入,通过向低收入阶层转移支付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尤其是继续实行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直接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性收入。

  ●措施7: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消除“零就业家庭”

  将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政府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鼓励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扶持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每年按国家政策最高可享受8000元税收优惠;“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通过各种扶持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措施8: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调整失业保险有关待遇。积极推进并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目前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调整。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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