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外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正处寒冰期期待暖春的省城各家券商而言,托管业务有望成为下一个杠杆支点。
省城10家券商尝鲜
征求意见稿规定:券商申请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设有专门、独立的基金托管部门。
“净资产指标、专门托管部门设置、系统配备、人员素质等准入资质条件,与商业银行要求相同,并未提高准入标准。不过券商在风险控制中的持续资本充足率方面,要求则更为严格。 ”省城一家券商市场部刘先生说,由于要求较高,目前省城大约有10家券商试点运营。其中有部分券商结合原有业务优势,已将其作为2013年拓展机构业务的主攻方向之一。
门槛为单笔1000万
能否在重新划分的托管业务中赚取第一桶金,省城券商打起了自己的算盘。
据刘先生介绍,由于基金托管业务主要面向资产过千万元的机构客户,省城券商收取的中介费率,一般按千分之二计提,最高费率不超过千分之六。各家券商营业部做成一笔基金托管业务,六成利润上缴总部,因此省城各家营业部将1000万元/笔的起点交易金额,作为盈亏的硬性标准。
“虽然本次政策打破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不过由于银行拥有传统公募托管市场份额的客户渠道,加上资产托管业务作为银行业自身转型的重点,目前省城不少券商已将起点交易金额逐步提高到5000万元/笔,作为提升盈利的初始步骤。 ”刘先生说。
从表面上看,刚刚试水新业务,证券公司依然面临不小压力。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基金托管只是一个开端,未来托管业务还将向客户保证金、期货等其他方面拓展。托管不同产品不一定能成为券商稳定的盈利点,但通过托管业务把持大客户资源,也可成为券商掘金其他业务的有利杠杆。(见习记者 龚宇卿)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