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去年扣缴补偿金7614万

2013年02月18日 07:15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徐东坡 通讯员李红霞

  2月17日,省环保部门发布消息:去年,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7614.39万元,其中,扣缴氨氮生态补偿金3960.75万元,扣缴化学需氧量生态补偿金3086.35万元,扣缴总磷生态补偿金567.29万元,扣缴金额是2011年的两倍多。

  据介绍,去年是2010年河南省全面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以来扣缴金额最多的一年,2011年,全省共扣缴水环境生态补偿金2804.5万元,2010年,这一数字是4638.2万元。去年,国家在生态补偿考核因子中增加了总磷,生态补偿计算方法采用阶梯式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目标浓度分别确定执行标准,辖区内水污染越重扣缴金额就越多,这也是去年扣缴金额较多的原因。

  去年有15个省辖市和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被扣缴了生态补偿金,前10名为:开封、郑州、周口、漯河、许昌、兰考、驻马店、鹿邑、洛阳、焦作,其中开封和郑州的扣缴金额均超过了2000万元。

  河南省四大河流域中,省辖淮河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7301.1万元,省辖黄河、海河和长江流域扣缴生态补偿金较少。

  列入考核范围的48条河流中,被扣缴生态补偿金的有36条,前10名为:贾鲁河、惠济河、黑河、清潩河、小蒋河、杜庄河、洺河、伊洛河、双洎河、颍河,其中扣缴金额超千万元的有贾鲁河和惠济河,分别扣缴2999.26万元和1732.92万元。  从去年1月份开始,河南省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增加,除18个省辖市外,又增加了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考核断面由原来的60个增加至94个,考核因子由2项增加至21项。每月评价一次,一项指标不达标,就视为该断面该月不达标。

  按照新的考核范围和标准,去年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9%。其中,鹤壁、信阳、巩义、滑县、固始为100%。

  此外,濮阳、长垣、商丘、洛阳、安阳、新乡、新蔡、南阳在90%以上;三门峡、济源、永城、汝州、邓州、焦作在80%以上;郑州、平顶山、鹿邑在70%以上;周口在60%以上。许昌、开封、驻马店、漯河、兰考在60%以下。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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