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每年假期115天"引热议 网友:我又拖国家后腿了

2013年02月20日 14:37   来源:羊城晚报   

  据新华视点,中国人公共假期每年已有115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12年,中国以近30亿人次的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居全球第三,对世界旅游市场贡献率超过7%。

  一年有115天假可休,有人一听笑了,仔细一想又哭了!记者打的路上,北京的哥郑先生说:“这么说,北京的哥不算中国人啦。”“为什么?”“的哥如果是中国人就该有115天节假日。真有吗?的哥节假日背份儿钱,干与不干,一天都得几百块。这能算节假日?”

  羞愧

  哥又拖国家的后腿了

  网易辽宁省沈阳市网友:我觉得我挺可耻的,辜负了国家的培养,到现在一年也没休到100天。

  网易岳阳市网友:在工资、住房、社保、甚至身高统计之后,在休假方面,我又拖了全国人民的后腿。

  laotang9:一年就三天假的当场吓哭了……

  纠正

  你说的是公务员吧

  网易湖北省黄冈市手机网友:新华君,你说错了,是公务员,不是每个中国人。

  网易江苏省南京市网友:没错,按照法定假日,一年54周双休就是108天,外加11个公共假日,就是119天,新闻还少算了4天。不过这是在遵守劳动法的情况下。

  现实

  休假阻止不了“工作热情”

  网易广东省惠州市网友:呵呵!不加班就有115天假,但不加班才一千来块钱工资,在家不想出去还不如加班。

  TATAAT:中国人确实每年可有115天假期,但假期无法阻止“高涨的工作热情”。

  敬畏真理:大部分打工的一天上12小时的班,休息?一是无活干,二是待业重新找工作,哪来的假?

  王玉初:姐姐在一家外资工厂打工。工厂规定员工一个月只有四天假,要是赶上厂里的订单多,还不允许请假。为了激励员工多上班,厂里设有全勤奖。只要你请半天假,全勤奖就没了。当然,因为周末或逢年过节时加班,工资要高一些,很多人主动放弃了周末的休息。按姐姐的说法,在外打工,放假休息也是窝在房间里看电视,没什么娱乐活动,并不比上班轻松多少。所以,在假期里,姐姐往往选择上班。

  点评一

  假期不是任意伸缩的橡皮筋

  斯涵涵:曝光的湖南省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春节自行放假10天,而各地部门都存在节后缺岗的现象,还有群众深恶痛绝、屡禁不止的公款旅游,打着学习、开会花样繁多的名头周游世界,那优哉游哉的开心之旅何尝不是一个快乐的假期呢?当公共假期,成为任意伸缩的橡皮筋,部分人可以无限延长,大部分人却要无端缩短,权力永远占据博弈上风,更会加剧弱势人群的焦虑感和无力感。

  诚然,法律规定的115天公共假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民权的重视与保护。然而,再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都可能走样变形,或有令不行,监督乏力。公共假期,几人欢乐几人愁?要消除民众对公共假期的隔膜感,让每一个劳动者都享受到公共假期的国民福利,把排除在公共假期之外的“中国人”强力纳入法制框架之内,好看的数据背后,我们要做的工作太多太多。

  点评二

  失落的假期应得到救济

  李劭强:如果享受不到这样的假期,是否权利可以得到救济或弥补呢?有些人注定要加班的,原因可能是工作的性质,也可能是上级的压力。享受不到假期,他们的休假权利应该得到救济——只要本人提出休假就应该被批准,或是,他们的休假权利应该得到其他方式的弥补——如以加班费的方式带来一定的安慰。休假权和加班工资翻倍可是明文规定的,可现实中,这两方面都不乐观。每个假期过后,都有人抱怨不能休假或是加班拿不到钱,这在现实中太普遍了,乃至大家已经把这些现象当成了一种习以为常。

  苑广阔:当劳动者不得不面对要饭碗还是要权益的二选一难题时,绝大多数劳动者只能选择饭碗而放弃权益。要想让“中国式假期”既有数量,又有质量,唯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假权益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在劳动法、企业用工制度等相应的配套法律制度上加以补充和完善,对于拒不执行休假制度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明确相应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劳动者因无法享受公共假期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和相关维权能够提供足够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唯有如此,“中国式假期”才不会徒具数字上的光鲜,而真正成为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权利。整理 小强(感谢网易网友)

(责任编辑:吴肖叶)

鍒嗕韩鍒帮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