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查低保户"错保""漏保" 骗保将查处

2013年02月25日 14:40   来源:新华网   王洪旭

  “今后,骗低保的人将很快被查处,‘错保’‘漏保’现象将减少。”26日,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目前海南省低保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海南省加大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力度,2012年全省新增低保对象33717人,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45030人,低保动态率达到19.7%;同时,进一步加大督查督促检查力度,对2005-2011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处理违规资金3550万元。      

  措施1动态管理 严查“人情保”“关系保”

  错保、漏保的低保对象是如何产生的呢?在25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表示,近几年,省财政每年都按照不低于低保资金支出1.5%的比例安排低保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开展低保工作,各地财政也不同程度安排了低保工作经费。但由于工作量大、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导致低保管理工作中的调查核实等关键环节难以正常进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从而导致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

  对此,苗建中建议,各市县民政部门应通过公开招聘、增加编制、外部抽人带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形式来充实民政工作队伍,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因此,各地要认真测算低保对象人均工作成本,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更多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动态管理工作需要。 必须严格执行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审批、公示等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动态管理,从源头上解决“人情保”、“关系保”、“骗保”和“搭车保”问题。此外,要加快推进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着手筹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和相应机构,为精确化管理打下基础。

  措施2应保尽保 百分百入户调查

  2012年8月10日,南国都市报曾对“儋州市死人领低保,而重病残疾村民却等低保数年无果”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当时,社会各界纷纷建议,完善骗保追责机制,实行低保动态管理机制。目前来看,这些建议都将变成现实,从而完善对低保对象的申请、核查和管理。

  目前,海南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9 万户,共39.5 万人。2012年全省新增低保对象33717人,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45030人,低保动态率达到19.7%。同时,今年海南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月330元,而农村低保标准每月237元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暂不提标。

  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也增加了“骗保”的可能性,如何才能完善低保审批、核查机制呢?省民政厅副厅长范高净表示, 省民政厅将争取成立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首先在一些市县开展试点,效果好的话,就在全省推广。各试点市县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核审批流程。目前,该系统已经开始使用,各市县要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数据录入,新进人员一律在网络上审批审核。

  “对于申请城乡低保的人员,要全面审查,做到公平公正和应保尽保。”范高净表示,今年将建立低保审批全面核查机制,要求各市县对新增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率必须达到100%,对续保的“一、二类”对象和“三类”对象,市县民政局切实做到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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