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避让新规天津早实施 安全是过路口最大法则

2013年02月27日 07:55   来源:城市快报   

  “据传,继‘史上最严交规’实施后,交管部门更加看重路口避让法则,并出台开车避让新规。”昨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提醒司机朋友,要按新的开车避让法则行驶。与“新车辆避让法则”相关的帖子倍受网友关注,一则“依据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开车到底如何让行?”已被网友转发4600余次。

  网友

  希望能详解新车辆避让法则

  昨日,有网友在微博中称,“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行车规则已废止,新出台的车辆避让法则为: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如果司机没按规定避让,将会被记3分。“具体该怎么让啊?有点晕!”“如果每次过路口都要再把这几句拿出来琢磨琢磨,那司机还怎么开车呢?”此“新规”引发众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详细解释。

  交管

  确保安全是过路口最大法则

  昨日下午,交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没听说有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出台。网友所说的“新规”其实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就有此规定,“目前,该规定只适用于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信号灯的路口要严格按照信号灯的管控。”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车辆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处置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依据此标准来认定事故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此外,“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说法随着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就不再提了。“因为以往界定支路和干路主要是依据道路的宽窄、车流来定的,现在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部分道路的拓宽,有的支路也是比较宽的,有的支路高峰时的车流量甚至比干路还大,因此这种提法显然过时了。”该负责人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2条第1款的规定,司机经过路口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通行。“确保安全,才是经过路口的最大通行法则。”

  开学后中心城区新增5处“堵点”

  据交管部门监控大屏幕显示,开学两日来,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新增5处“堵点”,交管部门特此提示绕行线路。

  -聂公桥口

  遇通行不畅,由肿瘤医院去往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的车辆,可沿卫津南路右转宾水道、左转紫金山路再右转气象台路、左转同安道即可。

  -水上公园东路与天塔道交口

  就餐车辆可停在水上公园东路的水上公园北路至霞光道段的停车泊位,还可在天塔道停车泊位就近停车。

  -密云路与宜宾西道交口

  该交口为黄闪信号灯,过往车辆应减速慢行,避免因争道抢行引发交通拥阻,由芥园西道前往该交口可绕行黄河道、冶金路、泾水道、快速路等道路。

  -湖镜道与白堤路交口

  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尽量即停即离,不要在学校门前随意违停;由科贸大厦去往南开文化宫的车辆,可沿白堤路向北行驶,左转航海道、右转三潭路、右转西湖道再左转白堤路即可。

  -隆昌路施工段

  过往车辆切勿在该路段逆行,沿隆昌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可绕行越秀路,隆昌路由北向南行驶的车辆可右转爱国道、左转广东路、右转乐园道去往文化中心。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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