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路线图:收入倍增≠工资翻番

2013年03月05日 10:22   来源:人民日报   

  迟福林委员:收入倍增要提低、扩中,尤其让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更快些,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比例提高到40%以上

  贾康委员:转移支付体现再分配“抽肥补瘦”,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

  1.中低收入能否倍增?

  “提低”、“扩中”要转移支付,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

  析

  “收入倍增,不是贫富差距扩大基础上的倍增,而是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下的倍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院长迟福林表示,尤其要盯住中低收入群体,通过“提低”“扩中”,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整体扩大。

  新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出,“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

  迟福林分析,目前我国中等收入人群只占23%左右,如果能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到2020年提高至40%以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将从3亿扩大到6亿人左右,这将奠定“橄榄型”社会基础,也意味着有更多的低收入群体会进入到中等收入的行列。

  有人认为,收入倍增就是工资翻番,事实上居民收入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货币收入,也包括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

  迟福林认为,从现实情况看,中低收入者之所以当期收入、财富水平偏低,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服务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实际税负水平比较重、财产权未得到有效保障等等。要实现收入倍增的目标,必须正视这些难题。

  解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多予少取”成为共识。“多予,就是要做好转移支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委员强调,转移支付体现的是财政取之于民时侧重“抽肥”,用之于民时侧重“补瘦”的再分配,既有对欠发达地区的扶助和支持,也有对一部分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直接扶助与支持。

  贾康建议,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财力支持,加大教育、就业、扶贫开发等支出;还要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

  “少取,是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迟福林建议,实施大规模的国家减税计划。一方面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等方式,减轻中等收入人群的税负;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减税,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带动更多人就业,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他表示,未来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财政收入过快增长,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加,使城乡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2. 高收入如何控得住?

  “控高”重点是合法不合理收入,关键是打破垄断

  析

  收入倍增,会不会高收入群体增收更快更多?与“提低”“扩中”相对应的是“控高”。贾康认为,“控高”的调节对象有两类:一是合法合理的高收入,这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予以调整。二是合法但不合理的高收入,比如垄断行业和某些国有企业高管的过高薪酬,一些地区公职人员过高的福利待遇等。

  目前合法但不合理的收入应成为“控高”的重点。迟福林认为,这类不合理收入所带来的分配不公,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影响着公平合理收入分配秩序的实现,影响着社会和谐,必须尽快提出务实的行动计划。

  贾康认为,我国现阶段直接税比重仅为30%左右,其中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个税收入占比不高,财产税占比更低,遗产和赠与税更完全付诸阙如。这种现实状况,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收入提升、财富积累的新阶段新特点。

  

  “控高的关键是打破垄断”。迟福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不仅仅着眼于收入本身,而要联动推进国有资本配置和垄断行业改革。以公益性为目标调整国有资本配置,将国有资本用于最急需投入的公共服务领域。这样既有利于国企改革,也可以为民企发展创造空间。

  贾康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财产税,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这点非常重要。

  贾康建议,今后应完善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改革完善房地产税,逐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3.财富“蛋糕”怎么切?

  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信息,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

  析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提出要“推动形成公开透明的收入分配秩序”。 有人说,“合理合法的高收入,咱羡慕但不妒嫉,就是那些说不清的灰色收入,最让人生气”。

  “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必须有公开透明的制度为前提。”迟福林说。他认为,当前灰色收入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果不能构建起公开透明的基础制度,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就难以有效落实,也会影响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认同感,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此外,如果收入情况不摸底,财富分布不清楚,数据体系不完善,都会影响改革的方向及相应政策。

  “公共资源公平、合理配置,才能发挥积极作用。”迟福林强调,有些人无偿或低价占有公共资源,轻易“一夜暴富”,会极大地造成社会不公。今后要建立合理的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分享机制。应注重完善制度,避免这类表面合法合规,实际上不合理并加剧收入差距的现象出现。

  解

  做大“蛋糕”,又要切好“蛋糕”。迟福林认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尽快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信息体系。

  首先要加快居民个人收入记录和统计,争取尽快覆盖所有的城乡居民。其次是加快建立规范的现金管理制度,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包括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等。此外,还要推进阳光政府,约束政府三公经费,同时有效约束某些地区公务员过高的福利待遇。

  贾康认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需要在通盘规划协调下先形成框架性的顶层规划,抓住重点、循序渐进。

  在税收环节,贾康表示,应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即法人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均作申报,探索实施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并考虑与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社会保障号码同一。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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