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藏区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扩大危改项目实施规模和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这项惠民政策”——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我省代表、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尼玛卓玛向大会提交建议。
建议中说,近年来,党和政府着力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海北藏族自治州为例,全州农牧区共有农牧户5.19万户,其中农村危房户达1.52万户。2009年以来,争取落实中央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6540万元,共实施危房改造8530户。目前全州需改造建设的农村危房户还有6762户。
尽管海北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住房建设问题,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州县财政对危房改造户均补助仅为3200元,占危房改造总造价的6.4%,投入十分有限,仅靠国家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危改的质量和效果。二是鉴于目前市场建材价格不断上涨,户均危改统一面积为60平米,危改造价每户在5万元以上,户均需自筹3万元以上。而且危房改造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自筹资金困难,尤其是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即使享受危改项目,也无力改造危房。三是由于政府补助资金有限,部分危房改造建房点虽然按时完成了农房规划建设任务,但道路硬化、供水供电、垃圾收集等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不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因此,建议国家进一步提高对藏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户均补助3.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降低贫困户自筹比例。并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危房改造数量较集中的自然村,根据危改规划设计,在给予资金补助的同时,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配套项目扶持,提高危房改造整体效果。 (作者:罗藏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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