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拟试点反家暴保护令 受害人可申请人身保护

2013年03月09日 03:11   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3月8日电 武汉市妇联2012年受理的信访投诉件中,近四成涉及家庭暴力。记者从武汉市妇联获悉,武汉市妇联今年将与法院联手,试点施行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拒绝施暴人“近身”。

  武汉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伴随着同居现象越来越多,由于男女双方彼此了解不够,更易发生“家暴”。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武汉市妇联受理信访投诉总量约1370件次,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投诉有496件次,占投诉总量的36.2%。

  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裁定,当受害人遭受到来自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可以要求法院发出该裁定,裁定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要求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处、学校、工作单位200米内活动等。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