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自治区民政厅召开2013年全区清明节暨社会事务工作会议,会上就今年清明期间相关工作做了部署,并提出力争在今年底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区各类困难对象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延展惠民殡葬服务项目。
根据过去一年来各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安葬和存放有较大增加的情况,自治区民政厅测算,预计今年清明节期间,在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祀场所,集中祭祀的人员将达到280万人次,其中,清明节小长假三天预计祭扫人数将达到210万人次左右,分别比上年增加12%和10%左右。“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是清明节人群高度集中的固有规律,人群超大集中,加之互不相识,安全措施必不可少。会上,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领导表示,目前,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特别是公墓价格虚高,惠民殡葬政策难以落实,公益性公墓发展滞后,殡葬强制执法削弱,殡葬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会上强调,相关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实行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分开,殡葬服务单位不得捆绑、诱导消费。属于政府定价的,严格按定价收费;属于选择性收费的,必须与事主签订收费协议,全面实行“阳光殡葬”。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有少数县份的殡仪馆使用的火化炉十分落后,不仅耗油而且噪音很大。会上提出,这些殡仪馆要选择环保型火化炉,安装消烟除尘设备。严格限制墓位规格,不得建大而豪华的碑墓,提倡墓位小型化、无碑化,公墓园区要多绿化、少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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